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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
!
,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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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基地面积》。计,算
建筑【基,地面:积,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计算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和河道蓝线内的】面积不计入
!3,.建筑间距计算
】
?(1)建《筑间距为相邻两【栋建筑外墙》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外墙有凸出(局部凸!出的结构柱除外)时!按凸面外缘计—算,
(2—)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边长?二分之?一的:应从出挑《(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计入但出挑(】。。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的按出挑(!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
4.建】筑,的,计算高度
— , 在计算建》筑日照间距》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从】北侧建筑地面—层,(计算层)窗台面(!距室内地《坪0.9《米高)起算到南侧建!。筑顶部?遮阳线?。的高度
》 , (2?)建筑物局部出挑】遮,挡阳光的计算—高度:部分同3(2)
! (3)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面积八】分之一的;遮挡阳】光,面,宽度不超过》建筑物遮挡阳—光面总宽度二分【之,一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计算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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