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城市?景观与环境》
【
,
《
5?。.1 《城市景观规》。划
《
:
5.1.1 【。 编制各个》。阶段的城市规—划均应重视加强城市!设计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城,市总体规《划,应确定城市的景观体!系包括主要的—景观地区、景观地】带,和景观节《点城市的轮廓线、】制,高点、?城市标志物、—。重要城市雕塑设【置地和视线通道等】景观要素以及重要的!、有特色的》非,物质风貌《要素
》
5.1.2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要地【区应:专门编制城》市景观规《划或:者城市?设计为制定详细规划!、规划实施管理等提!供指导城市的其他】地区也应《充分重?视城市景观》因,。素在提供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进行《必要的引导和把关
!
5.1.3 ! 城市景观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注重城!市,的整体效果》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要注重—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和各类《功能区的特色—除有历史文化保【护要求的地区外【应体现时代的特征】
?
5:.1.4 —城市景观规划和城】市设计应对》景观地区、地带、】景观:保护范围、节点的】建筑物?、构筑物、》城市小品等的—体量、形式、风【格、:高度、?色彩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应结合—。物质景观统筹—安排非物质风貌要】素,。的载体与保护
【
5.2 住宅!建筑景观
—
5.】2.1 新建住宅!建筑应成片规划尽量!避免零?星插建
5】.2.2 同一】住宅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宜协调统一在此!基础上还应注—重体现单幢住宅建】筑,的标识性《
5.2.】3 涉及已—建住宅?建筑:外,部造型、色》彩的改变应以楼幢】为单位整体规划设】计并应保持与周【围环境的协》调,
5.2】.4 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妨碍城!市景:观
》5.3 《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
《
《5.3?.1 沿城市【。道路建筑在》符合有关退》让规定的同时应努】力形:成整洁有序的城【市界面并结合交通】、绿化和人流—集散特点《适当变化街道空【间丰富城市景观
!
:5.3.《2, 沿城市道路建筑!红,线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要合—理,布置:绿化、城市小品不应!安排建设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化粪?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 配电房《(室)?、泵房?一般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建筑: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进出【线路:应埋入?地下
5【.3.3 沿【城市道路建筑立面】上设置?烟囱、烧《火道、垃《。。圾道、空《调室外机等设—施时应对上》述设施进行隐蔽或】美化
》
5.3.4 】沿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实体围墙确需实体】。围,墙,的,形式要?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宜】超过2.2米
【。
5.4— ,。 沿城市道路—。建筑:室外装?。修
—。
, 5.4》.1 《沿城:。市道:路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等
5.4】.2: :沿城市道路最大悬】挑宽度应不超过建筑!红线:至规划道路红—。线距离的1/3悬挑!部,分以下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3米
5】.4.?3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得作?悬挑装?修,
5.4.】4 室外装修不】得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5】。.5 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
—
,
5《.5.1 设置】城市雕塑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雕塑】选址应方便公众观】赏、摄像不影响【城,市交通
5.!5.2 雕塑【。和小品应造型优【美其设计应结合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考虑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5.6 》户外广?。告、招牌《。、指示牌《、公用电《话等
《
? 5.6《.1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市、县(市》)应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明《确户外?广告固?定设施的允许—设,置,区域和限制、禁止】设置区域《对户外广《告设置提出分区【分类布?局原则?、设置?形式、技术规格【以及景观、》安,全等要求
5!.6.2 建【筑物在道路》红线内悬《挑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与人行【道的净空《不小:于3:米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不小于2.—5米;不得侵入车道!;立柱不得影—响行人交通
】
5.6.》3 沿道路布置的!广,告、:招牌、?指示牌一般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尽量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上述物?体,的尺寸、面积等【允许范?围由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设置点】具体:确定:
,。
5.6—.4 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广告】、招牌、指示牌
】
5.6.5】 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并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的要求
!
:
5.6《.6 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办公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
—5.6.《7 住宅建筑【上不得设《置广:告设:。施
5.6.!8 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不应设?置,广告设施;》高层建筑《的裙:房屋顶不应》设置破坏建筑空【间格局的广》告设施
《
:
5.?。6.9 设—置户外?公用电话要按建筑】小品要求设计其位】。置不应影响行人交】通不应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影响交通视线【处
》5.6.10 沿!城,市道:路布置的栏杆—、座:椅、报亭《、,垃圾桶等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其形—。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