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四条 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
房屋!拆迁不得因建—设项:目的:不同对被拆迁人实】行不同的补》偿安置标准
【 ,。。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的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对原地段的!同类商品房》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五,条 :货币补偿《金额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结合被拆【。迁房屋的《地段、用途、建筑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环境、配!。套设施?。。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六条 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的制定原则和方【。法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当地不同区位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
】 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制定前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召开听!证,会,
第?二十七?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的认《定以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未标:注的以?产籍登记卡》标注的面积和用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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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有【权要求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少于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提供安】置用房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第二—十九条 用》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有关技术》、质量标准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发【。现拆迁安置用房【布局:。、设施设计》不合理?等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监督修改拆迁人【不得:擅自更改《修改后的设计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实》施拆迁
】 (一?。)产权或者使用【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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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共有人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第《三十二条 》拆迁被拆《迁人:购买:或者建造的享有国家!或者单位《补,贴的房屋《拆迁人按照》有关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给予!补偿: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对生—活特别困难又无【力自:行解决?住房:的被拆迁人》必须:妥善:安置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四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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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的住宅《房,屋属于直《管房屋或者单位【自管公?房,的,(包括非《成套房)承租人享】有按:房改政策《购房的权利承—租,人,向所有人支付按房】。改政:策计算的购房款后拆!迁人按本条》例规定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需要过】冬的还应当给付采】暖补助费;被拆【迁人同?意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已向被拆》迁人提供采暖条 】件的不给付采暖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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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迁补助费、【采,暖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当地的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退!还周转房
第三】十,七条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拆迁人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需】要过冬的还应当支】付,采暖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经济《损,失的由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人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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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拆除违章 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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