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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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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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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一)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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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专】户存款证明
第八!条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拆迁时限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第九条 拆【迁方案?应当包?括
《 , (一)被拆迁】房屋状况(》房屋使用性质、使用!年限、产权》归属:、面积、《楼层、朝向、区【位、:结构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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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
? : (三)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地【点;
》 (四)临时】过渡:方式及其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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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十一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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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条 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核,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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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及时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也可以自》行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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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并《具备房屋拆迁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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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时,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向拆迁人、【。被,拆迁人提供两个【以上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任其选择;拆迁【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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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同一评】估机构的《共同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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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原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超过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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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分别?选择:评估机构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分别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分别由委托方支】付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被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两!个评估结果》超出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明确的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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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 】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以及停止供】应燃气等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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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缴回并到有关—部门:注销登记属于—公有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将房屋租—赁证统一收回并【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中应》当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三十日内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实行统计报表制度拆!迁人:应,当,定期:填,报房:屋拆迁统计表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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