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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拆】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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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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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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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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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专户存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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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拆迁时限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第九条 拆迁方案】应当包括《
—(一)被拆迁房屋状!况(房屋使》用性:质,。、,使用:年限、产权归属、】面积:、楼层、朝向、区位!、结:构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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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
! : (三)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地】点;
《 (》四,)临时过渡》方式及其具》体措施
》第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十《一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条: 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核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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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及时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也《可以自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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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并具备!房屋拆迁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六》条 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时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向,拆迁人、《被拆迁人提》供两个以上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任其选择;—拆迁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选择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同【一评估机构的共同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原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超过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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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分别选择评估机【构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分别: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分别由委托方【支付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被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两个评估】结果超出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明确的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 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以!及停:止供应燃气等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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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缴回《并到有关部门注销登!记属于公有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将!房屋租赁《证,统一:收回并?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中应当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三》十日内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实行统计报表—制度拆迁人应—当定期填报房—屋,拆迁统计表》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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