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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 第七条《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   ? (:一)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  : (二)《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专户存款【证明 第八条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拆迁时!限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第九条 【拆迁:。方案应当包》括 ?    (》一)被拆迁房屋状】况(房屋使用性【质、使用年限、【产,权归属?。、,面积、楼《层、朝向、》区,位、结构形式等);!    》 (二)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概算; 【     (—三)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标准【和地点; 》 ,    《(四)临时》过渡方式及》其,具,体措施 第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被拆迁房】屋总建筑面积乘【。。以上一年同类—。地段、同类》性质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指导:价拆迁人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可以折价《计,入, 第十一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房屋拆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条 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 件《的不予核发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不得超!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用:地范围 第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及【时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迁:人 第十》四条 拆《迁人可以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也可以—自行拆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也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并具备!房屋拆迁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第十六【条 发布房屋拆【迁公告时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向拆迁!。人、被拆迁人提供】两个以上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任其选择;拆【迁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评》。估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自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选择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同—一评:估机构的共同—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格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原:评估结果评估结果超!。过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分!别选择评估机构【。的拆迁人、被拆迁人!分别与所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评《估费用分别》。由委托方支付两个】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的执行被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两个评估结果!超出:省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裁定?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就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当事人认为需要明确!的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 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九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不得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施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以及停止供应燃气!等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条 被拆迁人】不得:损坏:、拆除?被拆:迁房:屋,的公用设施 【第二十一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统一缴回并到有【关部门注销》登记属于《公有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将房》屋租赁证统一—收回并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在房屋拆迁中!应,。当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三十:日内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实行统计报表!制度拆迁《人应当定期填报【房屋:拆迁统计表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