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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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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制度按月【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信息
第二!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报送》工作
》 : 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水,。质检测不能进—行常规检测》的应当?委,托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定期或者—随机抽检城市供水水!。质,。
水质】检测不合格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供【水并限期整改确保用!水安全停水期间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的水:质化验、《净化、水《泵运行、设》备,检修、管道维—修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从【事水质化验、净化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及清洗—消毒的人员应当经过!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九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工作】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取水
》 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采用无负!压管道增《压技术实《施加:压供水的《应当在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指导下实!施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发布—公告;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发布公告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连【续24小时不—能恢复正常》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紧急供水措施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有【特殊需求不》能间断用水的单位应!当自备贮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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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城】。市用水总需求超过】总供给能力时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采!取限时?。限量供水、避—。峰用水等措施—。
第三十二条【。 市政、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等?用水:应,当尽:量使用河、湖水【和再生水必须使【用,城市供水的应当严】格按照计划用水【不得影响其他—正,常用水?。
:第三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订供用水合同!明确供用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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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由用水单《。位或者?个人在设计前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用水【申请之日起5日内】确定用水《类别、水量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经城《市公共?供水企业查验符合】有关规定后给予【供水
第三十四】条 用?户改变用《。水类别、扩大用水】范围:、变:更户名、停止(含暂!。停)或者《恢复用水的应当到】城市:供水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城?市供水价《。格应当逐步实行阶梯!水价
》 : 城市供水企业【不得擅自制定或者变!更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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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由于用户【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从高适《用水价;由于供水】企业的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从低适用水】价
第三》。十七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水表
! ?不具备安《装水:表条件的用》户,其计价水《。量标准按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标?准执行
!具,备装表条件因—用户原?因未安装水表的【。按照进?户水:管口径和适压下【。的连:续流量计量收费【。
第三《。十八条? 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水企业?登记注册的水表【的计量?。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水价向城市供水企业!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付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定的:水表:检定部门申请校【验校验合格》的由申请《方承担?校验费并按原计量数!缴纳水费;校验【不合:格,的由被申请方承担】校验费并退还—超出规定误差标准的!水费
— 用户无正当理】由,或者特殊原因连续】2,个月:不缴:。纳水费?城市供水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
第三十九】条 :禁止转供城市公【共供水和下列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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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连】接管道取水》。;
(二!)在水表《。前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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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故:意,损坏或?者擅自更换、拆除】水表(含《开启铅封《)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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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故:意干扰水表的正常】运行致使计量减【少或不计量取水【;
— (五)《非消防需《要动用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取水;
! 《(六)其《他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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