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 供 《电
》 在交《通、水利、工建【、民建、《供水、供暖》、供气、绿化等【市政工程改造和新】建,。的,规划阶段应同时规】划电:力设施
【6.2.1 【 城市电力工程规!划原则
除】应,符合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2】.2 城市供电电】源规划
1】.城市供《电电源的规》划,除应遵守国家能【源政策外尚应符【合下列原则
—
: ,(1)综合研究【所在地区《的能源状《况和可开发利用【条件进行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地研究城市【供电:电,源
:
(2)应【规划建设适当容量】的电:厂作为城市保安、补!充,电源以?保证:城市用电需要—提倡:采用:可再:生能源
》 (3)有足够】稳定热负荷的地区电!源建设宜与热源建设!相结:合贯彻以热定—电的原则规》划建设适当容量【的热电联《。产,火电厂
【 2.城市电—源变电?所的位?置,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负荷分布】及地区电力》系统:的连接方式、交【通运输条《件,。、水文地质、—环境影响《和防洪、《抗震要求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对用:电量很大、》负荷高度集》中的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经济技术比较论】证,后可采用2》20kV及以—上,电源变电所深—入,负荷中心位》置
6—.2.3 城市【电力:线路规划
》
城市》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
? 1.城市架【空电力线路规划
! (1)城—市,。架空电力线路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不宜!跨越建筑物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 , (2?)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必须加以—保护
—(3)城市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气象条件、导【线最大风偏、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导,线最大弧垂、—导线排列方式—以,及杆塔型式、杆塔】档距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可结合表6【。.2:。.3A的规定—合理:选定
?
:。 表6.《2.3A 【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
—
?
: ?
— 线路电!压等级?(kV)
【 —高压走廊宽度(m)!
》
》 ,
《 5【。00
《 6【0~7?5
》
【。。
【 220
—
《 30~40
!
》
—
1!1,0
:
: 15~】25
—
【
? 35】
【 12?~20
—
—。
《
(5)市》区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宜?。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的紧【凑型线路结构市区内!的中、低《压架空电力》线路应?同杆架设《做到一杆多用
【
,。 (6)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最小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6.2.3—B规定
》表6.2.3B
!。
!。。
》 : 《线,路经过地区 —
: 》。 线路电压(—kV) 《
? ?。
《
】 , <1
— : 1~10
】
》 3?5~110
【 : 220
】。
? : 50《0
?
》
【。 《 居民区》
【 :6.0?。
《 6.—5
》 7.—0,
】7.5
! 14
!
】
— 非居民区
【
? ? 5.0
【。 《 5.0
— 6.】。0
》。 : 6.5
! , 11
—。
【 ?
!交通困难地》区
— 4.—0
】 4.5
》
5】.0:。
【 5.5
》
《 8.5
】 ,
》
— 注 居民区—指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
非居!民区指居民区以外的!地区虽然时常有人】、,车辆或农业机械【到达但房屋稀少的地!区,;
—交通困?难地区指车辆、农业!机,。械不能到达的—地区
(7)!架空电?力线路与街道行道树!(,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6.2.3C【的规定
《
表6.2.3C
!
?
—
— 线路电!压(kV) —
: 》 <1
— 1~【10
】 3?。5~110》
】220
《。
— 500
【
》
— 最【小垂直?距离(?m): ,
: 1【.0
》 《 1.5《。
,
《 3.0
! 《 3.5
》
, 7.0!
《
《
(8】)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表,6,.2:.3D规定值
【
,表6.2.3D
!
:
《
】 《 线路电》压(kV)
! : ?1~10
【 , 3》5
— ?110
】 220
! 50【0
:
,
】
《。 , 垂直距离!(,m)
》 —3.0
! 4.0
! ? 5.0
】 6.0
! 9【.0
】
》
:
(9)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6.2.3【E规定值
》
表6?.2.3E
!。
!
【 线路电压(kV!。)
》 <—1
】 1~10
】。 ? 35
! 110
】 : 220
】
【500
】
—
:
— 安:全距:离(m)
! ?。 1.0
【 1.【5
【 3.《0
!4,.0
?
5.!0
!8.5
】
【。
2.城》市地:下,电缆线?路,。规划
在规】划市中心区(四【。环以内)、》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道、繁华—街道等?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地下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地下电缆】。线路的?路径选择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并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城市!其它市政公用工程管!线间的安全距离
! (?。2)同一路段上【的高:压电缆线《。路宜:。同,。沟敷设电缆隧—道需配套建设通风设!施
:
(3)地下】电,。缆,。线路需要通过城市桥!梁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中对—电力电缆敷设的技】术要求并《满足城市《桥梁设计、安全【消防:。的技术标准规定【。
(》4)城市地》下电缆敷设》方式应根据电—压等级最终敷—设电缆根数、施【工条件?、一次投《资、资金来源—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a.当同一【路径电缆规划根数不!。超过6根时在市政道!路不经常开挖地段】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6.2.3F的】。规定电缆隧道、管】井等设施与其它设施!、管道等平行—、交:叉时安全距》离应遵守《本表所列《的电:缆与其它设施—的安全距离执行
】
表6.—2.3F《
【
! 项【 目
【
》 安 全— 距? 离(m》),
【
?
! 平?行
?
》。 :交叉
【
》 ?
【 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 0.50
! 《 ┄
— :
】
, 》 电杆?基础
】。 0.60
】
《。 ┄
】
【。 :。
: 乔木】树,主干
— —1.50
! : ┄
!
《。
! 灌:木丛 ?
— 0.50
】。 ┄【
?
】
?
《 ?10kV以上—电缆之间《以及10《kV及以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
】 《0.:25(0《.10)
—
? ? 0.5《0,(0.25) 【
?
【
【。 通信电缆
!
【0.50《(0.?10)
— —0.:50(0.2—5)
!。
? :
】 热力管沟》
!2,.00
— , (0.【50) 《
?
《
,
— : 水管、压】。缩,空气管
— ? ?1.00(0—.,25)?
》 0.—5,。0(0.25)【
:
: ,
《 :。
《 》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1,.0:0
!0.:50(0.2—5)
》
—
】 , 铁路(平【行时与轨道交—。。叉时与轨底、—电气化铁路除—外)
【。 3》。.00?。
》 ?1.00
》
, :
!
道路!(平行时与》侧石交叉时与路面】)
?
: 》1.50
— : , 1.0—0
】
—
排水!明沟(平行时与沟边!交叉:时与沟底)
!。 》1.:。00
】 0.5》0
? ?。
【
:注 表中所列安全距!离应自各种》设施(包括防护外】层)的外《缘,算起;?
》路灯低压电缆与【道路灌?木丛:平行距离《不限;
《
《表中括?号内数字《是指局部《地,段电:缆穿管加隔板保护】。或加隔?热层保护后允许【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缆与水!管、压缩空气管平行!电,缆,与管道?标高:差不大于《0.5?m时平行安》全距离?可减少至0.5【m
b—.地下?电,缆与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叉《处或:地下电缆需通过小型!建筑物及广场区【段当规划电》缆,根数6~10根【时宜采用排管敷【设方式
《。
: ,c.:同一路径地下—电缆数量在10根以!上,。应采用电《缆隧道敷设》方,式
:
d《.在新?建,或改造的市政干道】的,交叉路口、河道桥梁!两,侧、高速道》路的立交道口应【预,埋设穿越交叉路口、!干道、桥梁》的电缆防《护管10根》。
6.2.】4 城市变】电所规划
【 2.城市变电【所规:划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要求;
—
(2)—靠近负荷中心;
! (3)》便于进出线》;,。
(4)交通!运输方便;
】 (5)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邻:近工程设施》的,影响和协调;—
(6)宜避!开易:燃、易爆区和—大气严重污秽区【。;
(7)】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8)【应有良好的地质条件!
2.城【市变电所数量设【。置,规划
》。。 (1)在规划市】区内110kV变电!所,的,设置根?据具体负荷情况而定!每2公?里半径范围》内,应设1座110kV!变电所;
(!2)在?规划市区内》每4座110—kV:。变电所?应相应设立1座【220kV变—电所;?
(3)【500k《V变:电所应根《据终:期规划确定中期内】除环网内的4—座50?0k:V变电所外尚应在】环网上设立2—座变:电所并应《在,南、北各设1座【50:0kV 《负荷变电所
【 3.规划新建】城市变电所结—构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在市:区边:缘或:郊区、县的》变电所采用全—户外或半户外式【结构;?
(2)在市!区的新建变电—所采用?户内式?或半户外式结—构;
(【3)在市中心区的】新建变电所》采用户?。内式结?构;:
: (4)在超【高层公共建筑群区、!中心商?务区繁华金融、商业!街区的新建变电所采!用小型户内》式结构
》 4.城市变电】所的建筑外形、建筑!。风格:应与周围环境、【景观、市容风貌相协!调,。
5.—城市变电《所的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各类区】域环境保护噪声标】准的有?关规定
— 6.城市变电【所的用地面积(不】含生活?区用地?)应:按,变电所最《。终规模规划》预留;?规划新建的35~】50:0kV变电》。所,用地面积《的预留可根据表6.!2.4A和》。表6.2.4—B的规定结合所【在地区的实》际用地条件因地制】宜选定
表6.】2.4A ! :35~11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 序号
【 》 变压等级》(kV) 一】。次电:压/ 】 — — 二次电压
】
, , 》主变压器
! 】容 ? :量
【 [M【VA/台]
! : 变电所结构型式!及用地面《积(m2《)
! 《
? , , : 全:户外式
— : : 《 用地面积
】
? 半户外【。式
《 】 用地面积
】
:。 户内【式, ,
,。
! 用地面积
】
【
】 《1
— 110/【1,0,
】20~63》/2
】 3500—~550《0
《 》1500《~3000
! :
》
!2
!110/3》5/10
【 :。 ?20~63/2【
? 6—000~1000】0
? :。 : 5?000
》
】
】
— 3—
【 1:10/10
】 《 20~63—/3:
? 600】0
》 : , 3500~50】00
》。 2500!~42?00
!
》
? :。 4
【 《。 1:10/10
—
》 :。。31.5~6—。3/4
— 1000!0
:
— 4000~—600?0
— 3000~】5200
!
! 5
】
《 35/—10
《 —。5.:。0~20/》2
:
《 ?2000~3—。500
】 1000~】2,000
!
—。
表6.2.【4B 》 22—。0~:50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
—
】 序号 》
? , 变压等级(!kV)
! ? 一次电压【/二次电压
! 》。。主变压器 》
《 — 容? : 量:
】 [MVA【/,台(组)]
【 : 变电所 】
,
? 】结构型式 》
:。 , 用地面积!
:
】 ?(m2)
!
!
》。 1
】 50》0/2?。。。20
【。 , 75《0~1500/2】~4
?
— 户外式《
!1100《0,0~2?20000》
!
— , 2
【 》 220/110】/10
《
, 1【80~250—。/2~3
【 ? 户外式
【
, 280!0,0~35000
】
—
,
】 ? 3:
— , 22?0/110/1【0
《 《 1:80~2《50:/3~4
》
《 半户》外式
《
— 15000~【20000
】 ,
—
】。 4?
,
【220/1》10/10》
》 18》0~250/3【~4
— 《户,内式
— 5—000?~1500》0
— ,
,
7.!城市变电所主变【压器安装《台(:组)数宜为3~【4,台(组)单台(组】),主变压器容量应【标准:化、系列《。化35~《500kV》变电所主变压器单台!(组)?容量选择应符合表6!.2.4《C的规?定
表6.】2,.4C
!
】
》 变电所电【压等级
【 ? 单台(组)主】变压器容量(MVA!。。),
—。
—
,
》 , 500《kV
》 7—5015《00
】
: ?
— 220kV
!
— 12018—02:50
《 , :
?。
! 110kV】
2!031.《5405063
!
【。 :
— , :35k?V
《 5.0】6.31020
】
【
】。
6.2.5 【 , 开关站规划【
,
根据地—区,开,发建设的需要在【规划建设110【~,220kV变—电所的同时应—规划建设开关站
! ⒈ 根据负】荷分布?开关站宜均匀布置居!民住宅小区每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应建立一—座10千《伏开闭站(含一【座公用配电所—),占,地,面,积26?0~270》平米(23×1【2米)
⒉】 10k》V开关站最大—转,供负荷不宜》超,过1:0000kVA
】
:
6.2.6 】 公?用配:。电所规划
规!划建设的电力—工程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应同时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1,.规划新建》公用:配,电所(以下》。简称配电所》)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
! 2.配《。电所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台数:宜,。为两台单台配电【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
】。3.低压配电网【的供:电,半径市中心区一【般不大于10—0米其它地》区不:大于250米
】 4.居民—住宅小?。区可采用集》中供:电和分?散供电两《种方式当采》用集中供电》时居民住宅》小区每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应建】立公用配电所一【座占地面积一般为】150~1》60平米(标准为9!×17米)当供电半!径不满足要求—时采用分散》供电
6.】2.7 》。 城市用电负【荷及电压规划
【
: 按照被》规划项目《的用电负荷类别不】同每建?筑平:米或每户的用电负】。荷一般如下
【 ⒈ 》居民住?宅每平方《米5:0瓦或每《。户不低于6千瓦
】
⒉ —电,采暖居民住宅每平】方米80瓦
—。。
?⒊ 公共建筑每平!方米30~12【0瓦:
⒋ 【地下车库、防空设施!等每平方米10~3!0瓦
?
?⒌ 其他类—型建筑负荷》依据:建设项?目具体设计负荷【密度而定
】 建设项目》用电:最大:需量在100—千瓦以下应采—用,0,.4千伏电》。压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最大需量1—00千瓦~50【00:千瓦应?采用:1,0千伏电压供电【
: :建设项目用》。电,最大需量《8000千瓦以上根!据,电网规?划要:求可采用11—0千伏电压供电
! 建设项目用电最!大,需量:20000千瓦以上!。的根据电网规划要求!可采用22》0千伏电压供电
! 远郊《区县范围内500】0,~10?000千瓦可采【用35千《伏电:压供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