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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古树—。名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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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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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
2.名—木是指国内外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古树【名木分为一级—和二级凡《树龄在30》0年以上或者—特别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重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为一级古树】名木;其余为—二,。级古树名《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
4—.因特殊需要确需移!植一、二级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4.4.2 ! 后退树干》距离
符合】园林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
4.》4,.3 ? ,后退树冠《距离
1.】符合园林《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
2《.,严禁距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临时设施建!筑、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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