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八章 — 停车场配建控【制, 第【8.01条 — 本章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 《。 第8.0》2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表二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 表二】 ,沧州市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值 》 】 第8.03条 !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 第8》。.04条 》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应在建筑物间随】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 ,第8.05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地面小型—汽车停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每一个?地下:小型汽车《停车:位按35平方米【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自行车停!车位按1.5平方】。米计算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表三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表三 ! 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换算:值 】 :。 第8.—06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第【8.07条  【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四规定的】标准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表!四 :  装卸、出租【车与无?障碍车?位设置标准》 , 》 :。 , 第8.0【8,条,  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三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