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停】车场配?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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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1条 本章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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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表二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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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沧州》。。市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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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3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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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应!在建筑物间随—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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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地面小型汽车【停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每一个地下小型汽!。车停车位按》3,5平方米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自行:。车,停车:位按1.5平方米计!。算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表?三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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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换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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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第,8.07条 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四规定的标!准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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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 装卸、出租车【。与无障碍车》位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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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条 ?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三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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