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停车?场配建控《制
第8!.01条 》 本章所称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是指】提,供给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的专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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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条 新建】建筑物应按表一规】。定的标?准设:置停车泊位》扩建、改建部分的】建筑其改、扩建部分!按表二所列要求【。配建停车泊位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改、扩建的同时【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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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沧州?市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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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3条【 ,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其机动?车出入口《、主体建筑主要【人流出入口及基地】内部道?。路之间应当保证有】合理顺?畅的交通《联系机动车出入【。口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连接其与城—市主要?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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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条 】建筑:物,配建的?停车:。设,施可采用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库)、?地面停车等多种形】式严禁占用绿地和】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地!面停车泊位数一【般不应超过总泊位】数的2?0%并设置专用停】车场和通道不应在建!筑物间随意设置和占!用小区出入口通【。道设置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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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车位》指标机动车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地面小型汽车停!车位按25平方米】计算每一个地—下小:型汽车停车位—按35平方米—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单位每!一个:自行车?停车位按1.—5平方米《。计算:核算车位《时安排的其他—车型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可按表【三所列的换算值【折合成小型汽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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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 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者自行?车的车位换》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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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6条 综合—。性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总数《按各类?性质及其《规模分别《计算后累计》群体布置的建筑物在!符合规定的配建停】车,设施总指《标的条件《下,可以统一安排、协调!布置: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个的【按1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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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7条 在用地!范围内应按表四规】定的:标,准配置装《卸车、出租车和无障!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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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装》卸、出租车》与无障碍车位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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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8条 ! 宾馆、饭店应在】。用地的地面部分【或,者规定的空地—。。上按每50个客房配!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每设置1个】。大客车停车位可按】附表三所列的标准】。减设2.5个—小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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