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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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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加强防雷减—灾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雷电灾【害防御体系》
【第七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和【预警系统建设
! , :。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预警信息并【在城市的显著位置】设立发布《预警信号的电子显】。示牌
第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雷电监测【资料共享、共用【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其他从事雷电—监测:的机构交换》。雷,电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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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雷电监测和预警设】施不得危害雷电监测!的探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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