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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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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六条 ? 实施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和:规范:标,准的规定优化用地布!局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第七条?。 , 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按照以中类》和小类为主、大【类为辅?的分类方式对—用地性质实》。施规划管理》
— 第八条《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可结:合规划策划》研究确定
【 : 第?九条 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和市政规划建设用地!确定
】 前款所称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规《划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保护—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
? 第十条—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内容为强制性—规划内容《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内容!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一条 根据!建设用地类别—。可以:在用地内适》建相关类《型的建?。设工程?适建:比例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合理》确定
《
, 第二节《 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 第十二条 !中心城范围内一【般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等因素—对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实施《规划管理
! 第十《三条 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表一确!定;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表二确】定;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物:流仓储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参照工业用地】实施规划管理—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地下》容积率?应在优先安排市【政、停车设施的【前,提下结合其他功能需!求合理?确定
— 同?一建设项目内有不】同规:划,性质:用地的应当根据【其规划性质》分别计算容积率与】建,筑密度
表【一 ? 居住用地地—。上容:积率:、建筑密《度上限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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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8米及以上》层高的厂房、仓储】建筑按2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
经人!防部:门批准的《。人防设施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下容积率指标
! ? 建设项目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前【提下提供面向公众开!。放使:用的社会停车场(库!。)的社?会停车场《(库)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 第十五《条,。 :半地下建筑凸出【室外地坪《部分的投影面积【大于首层建筑投【影面积的《凸出部分《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 底层架空!的,建筑架?空部分有《两面或?两,面,以上无围护结构且】架空高度与》层高相当的架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基底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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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 地下空》间,。规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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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积【。极利用、合理—保护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在浅?层空间得到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向》。深层空间发展—
【第十七条 地下】空间规划应包—括地下空间的功【能定位、开发规模】、布局结构、—交通组织、》控制要求《、连通方式、泉水与!文物保护及应急防灾!等内容统筹》安排公?共服务?、,人民防空、市政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
》 第十八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泉水与—。文物保护的要求 】
— 在经?十路、经《一路、历《。山,。路、顺河《高架路围合范—。围,内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应当:取得市名《泉保护部《门的书?面意:。见
《 , 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内《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应当取得!市文:物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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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地下空间可【分层确定《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一般包括用地—。面积、用地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容《积率、水平和—竖向:。联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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