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8-2012 建标库

1  总则

1.0.3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中的节能篇(章)中的节能设计要满足本规范各节的节能措施要求。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5  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应该是工艺先进、节能减排先进的。本规范的一级能耗指标为国际先进水平,二级能耗指标为国内先进水平,三级能耗指标是准入条件。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7  本规范的能耗指标不包括采暖能耗。采暖地区的能耗指标,当企业位处长江以北时,能耗等级指标表中的值应乘以修正系数K,山海关以南K应取1.1;山海关以北K应取1.2;当企业位处海拔高度超过1500m时,能耗等级指标表中的值应乘以修正系数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