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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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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给水排水应【。根据工厂用水系统】、水质标准、用水】量及:当,地水资源以及外部】供水情况合》理选择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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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生《产用水?应采取循环使用【、重复利用等措【施重复利用率不应小!于95%水》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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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量计算应》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水源水质、》。浓缩:倍率、水质稳—定处理?措施等因素确定必】要时:应补充或部分补充】软化水、脱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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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备冷却水》应充分循环使用并应!采取水?质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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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车间清洗工!段,的清洗废水》、废液应《自身循环或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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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车间地坪冲洗水】量较大?的,生产车间不得使用新!水宜:建,中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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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厂区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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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给水系—统应根据用水制度、!。水量、水质》、水压等《进行技?术经济?、能耗等指标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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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泵站布置应靠】近用水量《较大的生产车—间
》
? 3 》 ,水泵、?机械通?风,的冷却塔宜采用【变频调速《等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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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循环?回水系统宜采用【余压回水的设—计方案
【
5.3.4 】 厂区?。排,水系统应清污分【流宜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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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 设备、器》材选型应采用—国家推荐的高效【节能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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