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加工厂节能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58-2012 建标库

5.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5.2.1  采暖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厂区只需要采暖用热或以采暖用热为主时,宜采用高温水做热媒;当厂区工业以工艺用蒸汽为主时,可在不违反卫生、技术和节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蒸汽做热媒。

    2  个别距离热源较远且热负荷极小的建筑物,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使用其他形式的采暖方式。

    3  采用蒸汽为热源的采暖系统,凝结水宜回收返回蒸汽锅炉;当凝结水不回收时,宜采取凝结水的综合利用措施。

    4  设置采暖的生产性建筑,工艺对室内温度无特殊要求,且每名工人占用的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不宜设置全面采暖,应在固定工作地点设置局部采暖。当工作地点不固定时,应设置取暖室。

    5  散热器应明装,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6  集中采暖系统供水或回水管的分支管路上,应根据水力平衡要求设置水力平衡装置。必要时,应在每个车间供暖系统入口处设置热计量装置。

5.2.2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厂区平面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2  消除生产厂房内余热、余湿的通风设计,宜利用自然通风的方式。

    3  夏季使用空调降温的房间或地下室,当其设备发热量较大,在冬季或过渡季仍有降温需求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后,直接使用室外冷空气或通过冷却塔制备空调末端用冷冻水带走余热。

    4  车间内有物料冷却装置,当其排出的气体能确保车间空气品质符合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时,在严寒寒冷地区,冬季宜采取室内取风,排气可直接进入车间的气流组织形式,夏季则应确保排气至室外。

    5  大量储存高温料卷的库房或设备,宜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后,采取物料余热的综合利用措施。

    6  车间内产生热烟气的工艺设备,在严寒寒冷地区,可设能量回收装置。

    7  以排除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通风量应夏季大、冬季小,宜设置通风系统的温控装置。

    8  选用风机的设计工况效率,不应低于风机最高效率的90%。

    9  选配空气过滤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50Pa(粒径不大于5.0μm,效率小于80%且不小于20%),终阻力不大于100Pa。

        2)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不大于80Pa(粒径不小于1.0μm,效率小于70%且不小于20%),终阻力不大于160Pa。

        3)全空气调节系统的过滤器,应能满足全新风运行的需要。

    10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较低、温度日差较大的地区,空气的冷却过程宜采用直接蒸发冷却、间接蒸发冷却或直接蒸发冷却与间接蒸发冷却相结合的二级或三级冷却方式。

5.2.3  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调节系统冷源的性能参数,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

    2  冷水(热泵)机组的单台容量及台数的选择,应能适应工艺用冷负荷变化规律,并应满足季节及部分负荷要求。

    3  对冬季或过渡季存在一定量供冷需求的建筑,经技术经济分析合理时应利用冷却塔提供空气调节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