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 ,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一)】居住用地(R)
】。
》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1、一类居住用【地,(R1)《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绿—地率较?高,。。、,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2、【二类居住《用地(R《2)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3、:三类:居住用?。地(R?。3,)
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的住宅用—地、宅基地或住宅与!工业、商业》、办:公等建筑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4—、四类居住》用地(R4)
【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
:(二:)公共设施用—地(C)
!
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行政办【。公用:地(C1)》。
:
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
?3,、文化娱《乐用地(C3—)
《
?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4、体育【用地(C4)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5】、医疗卫生用—地(:C5)
《
,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7、文物古迹用地(!C7:。)
《。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迹、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
》
8、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
!
(三)工》业用:地(M)《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1、一类工业用地】。(M1)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业!。等,用地:;
《
,
2、二类工业】。用,。地(M2《)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3》。、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
,
(四《。)对外交通用—地(T)《
—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1、 铁路!用地(T1)
】
指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2、! ,公路用地(T2)】
《
指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
《
3、 管!道运输用地》(T:3)
?
指输水】、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
4、《 机场?用地(T5)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区范围用地
】
《。(五)道路广—场用地(S》)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
1《、道路用地(S1)!
?
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
2、—广场:用地(S2)
【
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指!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
(六)【。。仓储用?地(W)《;
?
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1、普通仓【库用地(W1)
】
《
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2【。、特种仓《库用地(W2)【
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
,
3、堆场用地【(W3)
》
:
:
指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
1、《供应设施用地(U】1):
?
指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
《
2、?交通设施《用地(U2》)
—
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
,
3、邮【电设施?用地(U3)
【
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
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
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6、殡葬设施用】地,(U6)
—
:
,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
7、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
指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
(八)绿地(!。G):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专,用,地、园地和林地【
,
》1、公共绿地(G】1)
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
2、?生产:防护绿地(G2【)
【指园林生《产绿地和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
(?九)特?殊用地(D)
【
:
,
:指特殊性质》的用:地
?
1》、 军事用地(D1!)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
2:、 外?事用:地(D2)
】
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用地;
《
《
3、? ,保安用地(D3【)
—
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纳入》公共设施《用,地
》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指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
1、 水域(E】1)
《
,
指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地和渠《道等水域;
】。
2、 —耕地(E2》)
《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
3、 园—地(E3)》
—指果园、茶园—等园地;
!
,4、 ?。林地(?E4)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
5、 牧草【地(:E5:)
?
:
指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6、 !村镇建?设用地(《E6)
—
指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7】、 弃?置地(E7)
!
指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
:
8—、 露?。天矿用地(》E8)
【
指各种》矿藏露天《开采:用地
?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履行备【案程序
【
,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进行各用地的小类划!分时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进行
】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