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
【
,
(一)居】住,用地(R)
—
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
【
1:、一类居住用地(R!1)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绿地率较】高、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
2、二类居住用地!(R2)
—
,
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
》3,、三类居住用—地(R3)
—
:
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的住宅》用地、宅基地或【住,宅与工业《、商业、办公等建】筑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
4、四《类居住用地(—R4:)
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
,
(二)公—共设施?用地:(C:)
—
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1、《行政办公用地(【。C,1)
】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
2、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
?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游业和市场等用地】;
》
3、文化娱【乐,用地(C3)
!
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
4《、体育用地(C4】)
》
,。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
,
?
5、医疗卫—生用:地(:C5)
》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6、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
》
指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7、】文,物古迹用地》(C7)《
?
指具》有保护价值的古【迹、: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
!
8、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
】
?
指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
,
:。
(三)工【业用地(M)
!
,
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1】。、一类工业用地(M!1)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业等用地》;
2】、二类工《业用地?(M2)
【
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
:
,3、三类工业用地】(M3)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
?(四)?。对外交通用地(【T)
—
指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1、 铁!路用地(T1—。)
?
?
指铁路站场—和线路等《用地;
《
,。
2、 公】路用:地(T?2)
—
指?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及:。。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用地?不包括村镇》公路:用地(?该用地归入》水域和其《它用地);
【
3、 【管道运输用地(T3!)
指输!水、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
,。
4、 机场用】地(T5《)
》
指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控制区范围用】地
《
(五)—道,路广:场用地(S)
!。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
【1、道路用》地(S1)
】
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区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的》道路用地;
【
?
2:、广场用地(S【2)
?
,
指》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
《。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指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内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
:
(六)仓储用地!(W)?。;
《
指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
1、普通仓!。库用地(W1)
】
,
指储—存,一般:货物的普通仓—库用地;
【
2、特种仓库!。用地(W《2)
—
指储存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用地;
【
3、堆场】。用地(W3)
!
,
,
指露天堆放货物】为主的仓库》用地:
:
,
,。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
:
1、》。供应:设施用地(U1【)
》
指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不包括电厂!。、煤气厂用地—(纳入工《业用地);
】。
2、》交通设施用地—(U2)
》
指—公共客运交通、【货运交通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3、!邮电设?。施用:。地(U3)
—
》。指邮政、《电信:等设施用地;—
:
4、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
指!。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及粪便垃!圾集运、堆放、处】理等设施用地;
】
《
5、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5)【
指房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地》下构筑物等施工【及养护维修》设施等用地;
!
6、殡葬设施!用地(U《6)
】指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
?
7、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
指除以》。上之外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如消防、防!汛等设施用》地
—
(八)绿地(【G)
》
,
指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不包括【专用:地、园地《和林地
》
:
1、公》共绿地(G1)
!
指》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施或装饰作用的绿!化用地包括各类公】园和街?头绿地;
》。
2、【生产防护绿地—(G2)
【
指园林生产绿!地,和用于隔《离、:卫生和安全的防【护林带及绿》地
:
》(九)特殊用—地(D)
》
指特殊】性质的用地》
—1、 ?军事用地(D1)】
—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
2、》 外事用《。地(D2)
【
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用地《;
《
:
3、 保安用地】(D3)
》
》指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纳!入公共设《施用地
【
(十)水域和其!它用地(E)
】
指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1【、,。 水域(E1)
】
指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地!和,。渠道等水域》;
》
2?、 耕?。地(E2《)
?
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
?
3、《 园地(E3)
】
指果【园、茶?园等园?地,。;
【。4、 林地(E4】)
?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
【
:
5:。、 牧草地(E【5)
指!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
6、— 村镇?建设用地(》E6)
《
:
指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
?7,、 弃置地(E7】)
?
指由—于各种原因》未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
,
:
8、 露天矿!用地(E8)
【
指各【种矿:藏,。露天开采用地
】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已!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和本规定各】类用地建《设内容适建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执行
!
凡表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
,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表:一,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须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履行备案》程序
?
第六条 ! 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进行各用【地,的,小类划分时可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GBJ《137?-90)的规定进】行
【表一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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