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供用热—管理
《
第?二十三条 供热期限!为当年11月—14日至次年—3月10日天—气异:常,年份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天气情况报》经政府同意后通【知供热?。。单位提前供热或推迟!停,止供:热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提前停【止供热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的【主要供热《。设施、供热能力、】供热面积等发生变化!时,应报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五条— 新建?建筑的建设单位【须与供热单位签订】入网合同入网合【同中应载《明建:筑,。物热力入口》的供热参数并确【定,测定参数的仪表的】规格型?号、管理《维护责任同时载明建!筑物热力入口的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明确建设单位建筑!节能质?量责任、二》级管网质量责—任和供热设》施、施工单》位供:热计:。量装置、温度调控装!置的采购、管理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供—热,设施:施工单位应》当采购、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供—热设施施工单位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
】 供热设《施,施工单位须与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的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双方就—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保!修内容、保修方式、!保修年限、保修【费用以及因产品【质量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等—事项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二《十六条 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签定统一》的供用热合》同供用热合同应载】明供热面积、—供热:时限、?供热标准、供热价】格、热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
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严格依!照供用热合同供热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保证!。供,热参数达到国家标】准,
? 实:行按供热面积收【费的居民热用户【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在供热期内卧室】、客厅内温度保【持在18℃±2【℃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1】4℃到16》。℃之间的供热单位应!按日向热用》户退还?低温期50%的热】费14?℃以:下的供热单》位,应按日向热用—户退还低温期9【0%的热费;因【热用户?原因造成其》室内温度《不达标的责任由热用!户承担
》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室内温度】和,供热:时间由热《用户自行调》控但供热单》位应当按照设计【供热参数保证供热供!热单:位不:能按设计《供热参数保证供热的!应依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向热用户退!还,相应热?费
第二十八【条 在供《热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热用户》用热:。。情况的定期回访和不!。定期检测(连—续检测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制度以》其检测结果作为衡量!供热质量的依—据回访记录和检【测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热用户三方签字】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九条 供!热,单位应当保证正常】供热:。因设备突发性—故障: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热【用户预计停止—供热8小时》。以上的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依据供用热合!同的约定按日向热】用户退还停》止供热期间的热费
!
第三十《条 :实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每:年,10月30日前由供!热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供】热保障金专户存入】年度采暖《费5%?的供:热质量保证金—。供热期满没有争议】的20日内退还;】有,争议的争《议解决完毕后—的30日内退—还
? 由于—供热单位责任需要对!热用户退费、补偿或!赔偿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从供热质量保证金中!支付
?
第三十一条 热】用户应按设计—系统用热需要改【。造供热系统的应当在!非供:热期内向供热—单位申报经同意【后进:行改造改造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热在!建,筑物内装修、改造房!屋结构或《采暖设施影》响采暖效果或给其】他热用户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责《任由该?热,用户承担
第三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结?束后60《日内将本《采暖期的成本决【算表公布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供热单—位和热用户应当根据!产权:归属对所《管辖的采《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在《采暖期前检修—完毕
第三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热用户室!温合格?率和供热设备完【好率供热《。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标准和质量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热用户!反映的问题》
第三《十五条 热用户【享有下列权》利
:
(一)监督】供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供热?;
:
《 (:二,)对供热单位—。。。收,取的热费申请复核;!
《
(三)》要,求,由于供热《单位的责《任造成的退费—、补偿或赔偿
!
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放,弃供热发《生放弃供热的—其供热设《施由辖区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具备条件的供】热单位托《管签订托管》合同并?确定托管期限—
,
第三十七条— 供热单位》无法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督促—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能达到整改要求!的经市?或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市或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供热单位【对,。该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
【
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应急接管—的应当听取》被接管单位》的陈述申辩并在【供热范?围内公告《
—接管运营期间接管单!位应当?。向,热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热服务【对接管项目》。的收:支情况单《独记账独《立,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接管单位【为,保障基本供热服务所!产生的?运行费用《由接管单《位临时垫付被接管】单位负责足额偿还接!管单位接管期—间临时垫付资金经】审核:。后发生的净损失市】、县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