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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 促进?及保障措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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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 为切实做好培【训和鉴定《工,作采用以下促进性措!。施
(!一)动员全系统、】全,行,业充分?认,识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结《合建:筑业企业《结构调?整和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对分包的监管切实解!决,。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问题加快》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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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是未取得证书的人员!不得进入建设劳动力!市场在岗人》员必须持证;—并与企业资质管理】、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考核相衔接与【本人工资、待—。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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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实行持!证上岗的工》种由两厅联合向社会!公布按阶《段实行持证》。上岗和阶段目标的】具体持证上岗率由省!建,设厅公?布
【 第二十八条 】 为加强《对培训鉴定机—构,的管理保证培训鉴定!质量对?。培训鉴?定机构实行年检【制度对?。鉴定合格率达不【到60%的培训单】位要:限业整顿;对—乱办班乱收费的培训!机构要?撤销其培《训资格对在鉴定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鉴定》机构要撤销其鉴【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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