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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绿地和树木】管理:
第十八条】 绿地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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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公共、防护!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负责养《护,;,。
】(二)?单位和?。单位自有《生活区绿地由单位负!责养护;
! (:三)居住区绿地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养护;在其【他区域内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绿地:确需临时占用—的,50平方米以—下由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批准;50平】方米:。。以上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经批准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办理临时占【用绿地手《续交纳占用绿地费】和绿地挖掘赔偿费后!。方可占用
】第,二十:条 城市树木所有】权,和,管理权限按照—下列标准《划分
— : (一)单位投!资栽植的归》单,位所有并《管护; —
? (—二)居民在庭院投】资栽植的归》居,民所有并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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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综《合开:发建设单位栽—植的:。归,国家:所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由物—。。业管理单位管护在】其他:区域内的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管护 】
(四】)本条(一)、【(二)、(三—)项规定《以外的树《。木归国家所》有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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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树木管护责任—人应当加强》对树木的管护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第—二十二条 引进、】调出的树《苗、树?种籽、花卉、—草坪、草种》籽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调运】、检疫?手,续
《 第二十《。三条 城市树木【无论归?谁所有均不得随【意更:新、:。砍伐或者移》植
! 确需更新、砍伐】或者移植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手续 ! ,
— , 一处砍伐树【木10株以下的【(含10株不—含古:树名木和珍》贵树种)由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审核批》准;一?处砍伐树木》。1,0株以上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处砍伐树木5【0株以上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砍1株应当补栽1!0株补栽树木的胸】径不得小于5厘米】补栽树木最迟—在第二?个绿化年的5—月1日之前完成 ! ,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交纳树—木赔偿费;》移植、补栽和非正】常修剪?。树木的应当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缴:纳树木成活》保证金和绝对化补偿!费收取的树木成【活保证金在树木【。栽植三年后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验收合格的!如数:退还;成活率—未达到85%的【不予退?。还由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作为补栽树!木费用 —
:。 树》木成活保证金、绿】化赔偿费和绿化【补偿费收《取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 ,
第二十》。四条 古树名—木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统一登记建【立,档案并由《其指定责《任人负责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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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确需》迁移古树名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 ? 工?程建设?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建设单》。位应当?提,出避:让和保护措施并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 《被批准新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墙,体与古树《名木树冠的垂直投】影距离不得》小于5米 —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树木实施!保护并在开工—前,向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树木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未损伤!树木的退回押金;】损伤树木的用树【木保护押《金补偿
第二十!六,条 单位更》新,改造树木或者绿地应!当提前将《更新改造方案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审批并缴《纳树木成活保证【金后方可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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