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考评:的形式和方法 【 : 第:六条 《各级政府及政府【。各直属?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在当!年,。年底前报上》一,。级政:府或主管单位 ! 第—七条: 对县(》市)、区级》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单位考评工】作由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年第一季度【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各县(市)》。。、,。区级政府及市—政府直属单位上【一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考评 】。 第八条】 考评《。组应认真《。听取考评《对象的消《防安全工作》陈述查阅消防—工作:有关资料、记录和】。档案现场《检查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召集—。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 》 第九条 开!展,考评工作应成立【考评组并提》前一个月将》考评时间、内容【及要求通知考评对象! — 第?十条 考评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细—则执行具体内容【由鸡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