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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保护!街坊和保护》区域
第三十!三条 对保护街【坊按照?下列规定实》施保护
! (一)保持!街,坊原有的平面布局】、建筑造型、色彩、!庭院绿化及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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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街坊:内不:得拆除?有特色的传统民【居及附属设施; !
【 (三)《。街坊内?不得翻建、》扩建非传统民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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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保护街坊内有】特色的传统民居【及,附属设施确需翻【建时:应当经市规划部【门,批准按照《原地点、面积—、高度和造型进行】翻建
第三十五!。条 对保护》区域:按照下列规》定,实施保护
】 》 ,。(一)保持区域【原,有平面布局、有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林—木,绿地、?雕塑;《
【 (?二)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与区域周围!的景观和环》。境风貌相协调;】 ,。
】(三)区《域内不得《。。设置临时商服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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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保护区《域周围建《筑的外?装修、装饰和保【护区域的市政设施】、,广告:、雕塑等设计与【安,装位置应当与保护区!域,的,。总体环境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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