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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认,定标准《
第八条 —认定: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由市规划部门】组,。织规划、建筑、文】物、:文化艺术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对》。保护建筑划分—类别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第九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在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批准公】布后30日》内设置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保护【标志牌?
第《。十,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建立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档案产!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提供有关》。资料配合《做好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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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保护建?筑和保护街》道周边应当划定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 划定保护【地带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布局、功能、环!境、景观和安全【的需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编制》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 市规划部】门应:当有计划地拆除影】响保:。护建筑保《护地带、保》护,街道、保护街坊和保!护区域环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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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产权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进行!。定期维护发》现危害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规划部门报【告
! 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内的房屋《出租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签订:保护协议并报市规】。划部门备案
! 保【护,协议:的标:准文本由市规划【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四条 】 对: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房屋进行修】缮其修缮《人应当提出方—案报市规划部门批】准市规?划部门应《当自:接到方案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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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部门有权对【修缮工?程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在保护建筑保护地带!和保护街区》内挖掘道路》敷设:地下管线应当向市】规划部门提报—挖,掘计:划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公有房屋!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抢救性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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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保护进行捐赠或】者赞:助捐赠?和赞助的《资金专?款用于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维护
第十七条!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可利用开发作—为旅游?景点的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进行投资开发【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八条 对!在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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