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管理 》。     》 (一)市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    (二)区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和居住】区,的绿化由所在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   (四)单【位管界内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责【任,地段内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  (五《)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修剪》。及绿化设施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种植树木的收益【和经:批准砍伐后的木【材归所有者树—木所有权的确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下,列规定确认   !   (一)园【林、公路、铁路【、,农林、水利等部门】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该部门所有; 】   ?  (二)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和【负责绿?。化,的,居住区内投资种【植、管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三》)居民在庭院—内自费?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  (四)组织【公民:义,务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土地权属单位!所,有;     】 (五)《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的归投】资者所有认建—、,认养、认管的按合】同规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城市广》场绿地、公园、风】景,湖泊、风景林地及】市政工程配套绿地严!禁占用城市其他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所占用的绿地!面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给予绿地权属【单位相应《的补偿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到期必须【归还并负责恢复绿地! ?第二:十八条 禁》止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用于《与城市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 第:二,十九条 在公共【绿地内开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严—禁,下列损害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刻】画树木、攀折树枝、!采摘:花朵果?实; 《    《 ,(二)利用树木【、绿:篱,、护栏等牵线挂灯】、搭晒衣物、牵【拉,钢筋;?。      (】三)在草坪、花坛、!绿篱、苗圃》、草圃、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等:绿地内堆物作—业、倾倒《垃,。圾、:排入污水、》停放车?辆、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挖砂、》取土、采《石、:放牧、打猎; 【   ?   (《四)距草地、绿篱、!花,坛、行道树干—边缘1.5米内【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  (五)》其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风景湖?泊和风景林地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和设施;已】建的:应当逐步《整治装饰;新建、】扩,建、改建的应当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其建《筑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必须与—景观相协调 【 第:三十:二条 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国家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在按?。下列权限报经批【准并取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5株、灌—木5丛或者绿篱5】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  (二)》。超过第一《项规:定限度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1《0株、灌《木10丛或者绿篱1!0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三)超过第二项!规定限度的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主要道》路上的还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按】照“伐一栽三—”,的比例补植树木原】地无法补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补植所需费【用由砍伐树木的单】位承担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所有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 :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电信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三)】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  》    《鉴定程序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树木?管,护单位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发:生,病虫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治理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绿化及树】木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为:保证电?力、路灯、》电车、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由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修—剪     【 因:管线发生突发性【事故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倾倒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但应【当,在3日?内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新建和改!建各种管线时管【线与行道树的间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一【)一般地《下管:。线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     !。。 (二)电线杆【、消防?栓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 :     架空的】线路与行道树—。并排的供电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0—米电信?线路不得低于7米! 第?三十七?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古树名木必须—重点保护不》。得损害、砍伐或【者随意修《剪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记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散生!在单位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境外的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绿!化繁殖?物种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的】绿化资金以及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专户储存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并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