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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管理 》。   ?   (一)市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二)区?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和居住《区的绿化《由所:。在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四】)单位管界》内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责任地段内!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    《。(五)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修剪及】绿化设施等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种植树木《的收:益和经批准砍伐【后的木材归所—有者:树木所有权》。的确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下列规定确》认   》。   ?(一)园林、—公路、铁路》、农林、《水利等部门》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该部门】所有;  —    (二)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和负责绿《。化的居住区内投资】种植、管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三)居民《在庭院内《自费: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四)?组,织公民义务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土—地权属?单位所有;  】    (五)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的归?投资者所有认建【、认养、认管—的按合?。同规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城市广场绿》。地、公园、风—。景湖泊、风景林地】及市政?。工程配套绿》地严禁占用城市其他!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所:占用的绿地面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给予绿地权【属单位?相应的补偿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到期必须归】。还并:负责恢复绿地—。 : 第二十八》条 禁止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用于与城市—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在公共【绿地内开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严禁下列损害】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刻画树木》、,攀折树枝、采摘花】朵果实; 》      —(二)利用树木、】绿篱、护《栏等牵?线挂灯、搭》晒衣物、牵拉钢【筋;     】 (三)在草坪【、花坛?。、绿篱?。、苗圃、草圃、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等绿地内堆物作业】、,倾倒垃圾、排入污】水、停放车辆、【。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挖砂、】取土、采石》、放牧、《打,。猎;     】 (四)距》草地、绿篱》、花坛?、,行道树干边》缘1.5《米,内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五)其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风景】湖泊和风《景林地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和设施;】。已建的应当逐步整】。治装:饰;新建、》扩建、改建的应当】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其建筑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必须与!景观相协调 第!三十二条 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国家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在按下列权限—报经批准并取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   ?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5株:、,灌木5丛或者绿篱5!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 (二)超》。过第一项规定限度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10株、灌木1!0丛:或者绿?篱10?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三)》超过第?二项规?定,限度的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主要!道路上的还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按照“伐一栽三”!的比例?补植树?木原地?无,。法补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补植所需费】用由砍伐《树木的?单位承担 —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所有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电信》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三):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 》      —鉴定程序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树木管护单位—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发生病虫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治理?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绿】化及树木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为保?证电力、路灯、电】车,、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由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修?剪      】因管:线发生突发性事故】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倾【倒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但应当?在3日内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六条 ?新建和改建》。各,种管线时管线与行道!树的间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一)【一般地下管线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 : ,     (二)电!线,杆、消防栓》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      架空!的,线路与行道树并【排的供?。电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0米电信【线路不得低于7【米 第》三,十七: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古树名木必须重点保!护不得?损害、?砍伐或?者随意修剪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记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散生在《单位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境外的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绿化繁殖物!种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的绿化资金以及【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专户储存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并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