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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管理 】    《 (一)市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 ,   (二)—。区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和】居住区的绿》。化由所在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四)!。单位管界内》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责任地段》内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     (五)】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修】剪及绿化设施等【管,理制度? :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种植树木的【收益和经批准砍【。伐后的木材归—。所有:者树木所有权的确】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下:列规定确认 【 ,    (一—),园,林、:公路、铁路、农林、!水利:等部门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该】部,门,所,有;:  ?  :  :(二)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和负责绿—化的居住《区内投资种》植、:管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三)居民—。。。在,庭院内自费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四)组织公!民义务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土地权!属单位所《有;     】 (五?)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的归投资!者所有认建、—认养、?认管的?按合同规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城市广!场绿地、公园、风景!。湖泊、风景林地及】市政:工程配套《绿地严禁占用城市其!他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所占用的》绿地:面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给!予绿地权属》单位相应的》补,偿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到期必须归还【并负责恢复绿地【 ?第二十八条 禁【止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用于与城市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在公共绿地【。内开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 严禁下列损害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一)刻画》树木、攀折树枝【、采摘花朵果实;】 :     (二)利!用树木、绿》篱、护栏等牵—线挂灯?、搭晒衣物、牵【拉钢筋;《      【(三)在草坪、【花坛、?绿,篱、苗圃、草圃、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等】。绿地内堆物作—业、倾倒垃圾、排入!污水、停放车辆、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挖砂:、取土、采》石、放牧、打猎; !   ?   (四)距草地!。、绿篱、花坛、行】道树干边缘1.5】米内: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      (【五)其?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风景湖《。泊和风景《林地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和设施;已建的】应,。当逐步整《治,装饰:;新建、扩建—、改:建的应当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其建筑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必须与景观》相协调 第三十!二条 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国家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在按下】。列权:限报经批《准并取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5株【、灌木5丛或者【绿篱5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 (:二):超过第?一项规定限度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10株《、灌木10》。丛或者绿篱》10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    (》三)超过第二项规定!限,度的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主要道路!上的还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按!照“伐一栽三”【的比例补《植树木原地无法【补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补植所?需费:用由砍伐《树木:的单位承担》 ,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所有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 ?  :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电信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三)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 【。     鉴定程序!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树木《管护:。单,位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发生病虫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治理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绿化及!树木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为保》证电力、路灯、电车!、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由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修剪《。。      因管!线发生突《发性事故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倾倒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但应当在3日内】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 ,第三十六条》 新建和改建各【。种管线时管线与【行道树的间》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一般地下】管线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   《   (二)电线】杆、消防栓》。。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    【  架空的线—路与行道《树并:排的供电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0米电信线路不【得低于7米 【 第三十七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古树名木必须重【点保护不《得,损害:、砍:伐或者随意修剪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记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散生在?单位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境外的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绿化繁殖物种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的绿—化资金以及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专户储存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并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