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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化按照下列分【工进行管理 — ,     (一【)市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      (二】。)区管的《公共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风景湖?泊和居住《区的绿?化由所在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   ?   (四)单位】管界内的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和】责任地段内》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     (五)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绿化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修剪【及绿化设施等管【理制度 》。 :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树木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种植!树木的收益和经【批准:砍,伐后的木材归所有】。者树木所《有权的?确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下列规定确认!    》  :(一)园《林、公路《、铁路、农林、【水利等部门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该—部门所?有;     】 (二)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和负责绿—化的居?住区内投资种—植、管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 (三?)居民在庭院—。内自费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     (四)组!织公:民义务种《植和管护的树木归土!地权属单《位所有; —  :   (五)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兴】建的归投资者所有认!。建、认养、》认管的按合同规定确!认 第二》十七:条 城市广场绿【地、公园、风景【湖泊、?风,景林地及市》政,工,程配套绿地严禁【占用:城市其他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城市规划调》整或者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办】理所占?用的绿地面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占:用单位应当》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临时占用绿【地许可证并》给予:绿地:权属单位相》应的补偿后方可占用!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期限到期《必须归还并负责恢复!绿地 》第,二,十八条 《禁止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用!于与:城市绿化《。。及其附属设施—。无关: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在!公共绿地内开设摊点!的单位和个人经该绿!地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管理规定 ! 第三十条》 严禁下列损—害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 (一)刻画—树木:、攀折树枝、—采摘:花朵果实; —   ?   (二)—利用树?木、绿篱、护—栏等牵?线挂灯、搭》晒,衣物、牵拉》钢筋; 》     (—三):在草坪、花坛、绿】篱、苗圃、》草圃、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等!绿地内堆物作业、】倾,倒垃圾、排入—污水:、停放车辆、焚烧物!品、燃放鞭炮—、挖砂、取土—、采石、放牧、打】猎;      !(四:)距:草地、绿篱、花【坛、行道树干—边,缘1.?。5米内设置有炉【灶的摊点; 【   ?  (五)其—他损毁?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风景湖泊和风景!林地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和设》施;已建的应—当逐步?整治:。装饰;新建、—扩建、改建的应【当报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其建筑高度—、体量、《。造型:、色彩等必须与景】观相协调 — 第三十《二条 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因国家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在按下列!权限报经批准—。并取:得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发给的许】可证后方《可砍伐或《者移植 《  :    (一)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5株、!灌,木5丛或者绿篱5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   (二)超【过,第一项规定限—度一:次一处砍伐或者【移植乔木(胸径在1!5厘米以内)10】株,、灌木10丛或者】。绿篱10《米以下?的按职责分工—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三)超过第!二项规定限度的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主?要道:路,上的还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按】照“:伐一栽三”的比例】。补植树木原地—。无法:补植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补植所需费【用由砍伐《。树,木的单位承担 【     》 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单位应当—对树木所有者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其所有者应当【及时砍?伐更新?  ? ,   (一)树木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者自:。。然枯死的;  】    (二—)树木严重倾斜【妨,碍交通、电》信或者危及人身【、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     (三)】树龄、树容已—达到更新期的 】     鉴—定程:序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树木管护单位加】。强对: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发生病虫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治】理  《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单位:绿化及树《木更新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为保【证电力、《路灯、电车》、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由,管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修》剪     【 因管线发生突【发,。性事故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倾倒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但应当】在3日内向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 新建和】改建各种《。管线:。时管:线,与行道?树的间距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  (一)一般【地下管?。线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1米】;   》 ,  :(,二)电线杆》。、,消防栓的外缘与树干!外,。。。缘的距离不》得少于3米》     — 架空的线路与【行道树并排的供电】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0米电信【线路不得低于7米! 第三十七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古树名】木必:须重点保护不得损】害,、砍伐或《。者随意修剪》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设立标记】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散:生在单位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三十八条 境外的苗!木、花卉、种子和其!他绿化繁殖物种【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引进— 第《三十九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费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的绿化—资金以及依法收取的!其他费?用专户储存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并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