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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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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编制依法报批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城市绿化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6个月内编】制完:成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本区绿!化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 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具体—绿化方案具体绿化】方案应当与区—绿化:实施方案相协调并】按下:列程:序报经审《。。查同意后实施—
: ? :。(一)中《央、省、市属部【门、单位及驻昌部】队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 》(二)?区属部门、》单位报该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三)除本款—第一项、《第二项以外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
第—十条: 经批准的市—城市绿化规划—、,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已建成的【城市绿地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主要》道,路、铁路、公路、】江河:堤岸、?湖泊沿线绿地以及】其他景观、生态保护!需,要控制的区》域划定规划绿线
! 《 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进行—与城市绿化不相关的!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5%其!居住人口《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平方—米;
【 (《二)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30%;
! (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设立宽度5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 (四)机!。关团体、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科研和公【共文化场《所、部队等单—位不低?于40%;》
(】五)城?市园林景观》路不低于40%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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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指标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超过—5个百分点执—行 城市内河】、湖泊等水体岸边】应当进行绿化重点地!段应:当逐步建成河滨公】园、湖滨公》园:。。 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例不低于2%!
第十三》条 :。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园林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标准的》应当经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所缺的绿地面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异地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市城乡—。规划、?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违反绿线管】理规:定的批准文件无【效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划定【规划绿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绿线的要求编制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确需改变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 单位?和居:住区现有绿地—低于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1?年内进行绿化逾期】不绿化?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绿【。化专业单位代为绿化!。。。所需费用由》逾期不绿《化者支付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应当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公用事—。业附加费中的1【。5%、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中的2?0%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维护?
】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安排相应】的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和维护的经】费
》 ,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用地范】围内进行绿化—所需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居住区绿化所】需的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2%至3—%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在开户银—行专户储存并告知】城市绿化主管部门;!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全部用《于附属绿《化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有权对该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必须《接受监督《
《 各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应当【根,。据绿化和管护的需要!安排:适当的绿化资金【
第十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除因季》节原因?可延期至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竣工外均《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
】 建设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仍未完成【。附属绿化工程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绿化专《业单位代为绿化【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 绿化工程竣—工后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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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承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保【证质量?
?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 市政工程的—绿化工程由》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下列绿化工程!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设,计、施工单位并实行!监,理制:度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项目》;
《 (四)法】律或者?法规规定的项目
】
—。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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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化应当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科【。学性和艺术》性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以植树】选景为主选》用结合本市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 : 公共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内的植物种】植,。面积不?得少于陆《地总面积的80【%园林建筑》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3%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和】。居住区要利用空【地植树、《栽,花,、种草
! , 鼓励单位和居【民利用墙体、阳【台种植?花,草,建设屋顶花园—发展:立体绿化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认管》等形式?兴建、?养护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古树名?木及行道《。树引导和组织群【众兴建纪念林种【植纪念树《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有—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提高—苗木、花卉自给率】
【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帮,助、指导有条件的】单,位培育苗木、花卉!
— 鼓励集体和个体生!产经营苗木、—花卉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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