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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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保、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城市供水专!项规划?。和节约用水专—项规划?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审批部门审批【时应当征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城市【。供水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城市供水项!目竣工?。验收城?市供:。水项目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的还】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 节约用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审批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就】。节约:。用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征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节约用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节约用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用水单位不得自!建设施供《水;现有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应,当根据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建设—。情况逐步使用—城市公?共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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