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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是指公安机关户籍登!记在册的本地农【村常住户口的农业人!口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移民】中的农民建房—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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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林(农】)场职工建房—问题由市林业局、】市农:业局根据有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细则除乐平】市及浮?梁县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建房操作【细则报市政府备案】。后执:行外本?市,其他区域内的—农民建房操作—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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