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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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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对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土地》建房:。屋的已购买》。土地而未建的依法收!回;已经《在建或?建,好的依法进》行处:理农民未经批准【建房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建(】购)房?的依法拆除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与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在,建房申?请、:审查:、审核和审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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