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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管线!验收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须经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才能: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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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加强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实行管—线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
》第二十五《。。条 :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应当及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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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地下管【线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 :。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它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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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后!各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加强】管,线的维护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接装、】改装:、挪移、拆除地【下管线设施》
: 》为保护地《下管:线安全在地下管线】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倾倒《污水、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 (二)堆放易燃】易爆:物;:
(】。。三)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管线设施《的安全?警示标志;
【 ? (四《)建设与管线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或】挖坑、取土、植树、!埋杆、堆物、钻【探、爆破、机械挖】掘等:占压行为;
!。 : (五?),其它危及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保护地【下管线?对损坏地下管—线的行为应当劝阻并!向市管线办及各管线!专业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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