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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审【批和施工管理—
第十【三条 纳入统—一管理的管线
! (一—)城市?道路(?干,道、支路、》步行街)上铺设【。的,各,类管线;
— (—二,)各建?设,项目与城市道路【上铺设管《线相:联,接的各类管》线;:
? (三)老】城区里弄与》城市道路上铺—设管线相联接的各类!管线;?。
? ? (四?)其:他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管线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前应当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清该地段的相关地】。下管线情况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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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管线!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道路开【挖许可证;否则【依法不予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
【 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 第十》六,条管线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提—出项目申请报告领】取规划设《计要点;
! (二)》报,审规划设《计方案;
【 , : ,。(三)报审管—线施工?。设计图
】 ,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材料齐!全和:施工图审《查,完,成的前提下核发【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经审查认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核发地下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在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和》道路开挖许可手续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报送?内容和要《求
管!线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和道路—开挖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供地下管【。。线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具,。体措施的资料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在7个工作】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核发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道路!开挖许可证
第】十八条管线》。建设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 ? 管线建》设,涉及与燃气》等危险管《道相邻平行或垂直交!叉的管线建设—单位必须经》相关管线单位确认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施工单【位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在施工中遇到】管线冲?突时管线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停《工,并及时报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现场踏勘、】。变更线?路后管线建设—单位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条在施工【中,发现有地下管线【资料未标《注的管线管》线,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市管】线,办市管?线办应?当组织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等相关单】。位查明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原建设单位!或,者权属单位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有关档案—
第二十一—条在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施工单位须采】取应急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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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管线建!设单位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覆土前】必,须,。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统一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竣工测量—进,度应与工程》进度相适应
】 : 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予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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