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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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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与二次供《水,。有关:的工作
! 第二《。十一:条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是卫生防疫【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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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施工材料》、,涂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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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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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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