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建筑节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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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单位【可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本市建》。筑,节,能材料认定—
第十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定期?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对建筑【节能:材料认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决《定颁发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 :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认定的【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认定申请建筑】节能材?。。料的:市场使用效果作为】重,新评审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对取得建!筑节能材料认定证书!的可以按规定—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中安排—资金予以扶持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应当将使】用,建筑节能材料的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设,计,过程中优先选用以下!建筑节能《技术和材料》,
,
?(一)新型节能玻璃!、外门窗、幕—。墙,及其:辅料、附件》;
》 (:二)集?中供热和热、电、冷!联产联供技》术;?
? (三)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与设:备;
《
(《四,)建筑遮阳技—术,与产品;《
(五)】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材【料;:,
? (六)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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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环【保型可持续发展技术!及材料;
】 (八?)其他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节能技术与—。材料
《
第十六条 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粘土烧结—制,品但生产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5—。0%的建筑废土【、江河湖海淤泥【、粉:煤,。。灰等利废《材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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