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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
第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以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证明;【
(》二)专项施工方案】及相邻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保护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方《案或者措施临时【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及总平面布置】图;
(四)!设计:单位提出的》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和指导意—见;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预付凭证【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
】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维护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
》。 (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三)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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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计取和》支,付办法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 , (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二)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副本;!
? (三)拆除活动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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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五)城市!市区拆?除工程封闭》围挡措施;
】。 (六)堆放、清】除废弃物以及除【尘降噪的《措施
《 ,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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