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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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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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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以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一)已办《理安:全,。监督手续《的证明?;
(二【)专项施工方案【及相邻?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保护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方案或者措施临!时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及总平面布置—图;
》 (四)设计单位提!出的保障施工安【全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和》指导:意见;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用预【付凭证
—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将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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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维护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所需费用;
【 (二)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三)—施工现场防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所需费—。用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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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计取和支付—办法: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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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一—),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拆除工程施—工合同副本;
【。
: (三?)拆除活《动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有关设!施的:说明;
【(四)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五!)城市市区拆—除工:程,封闭围挡措施;
! :(六)堆放、清除】废弃物以及》除,尘降:。噪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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