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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电力设施的【保,护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工商、林业、水!利,、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 (—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群众护线组织!群,众护线组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电力监管机构、电】力设施?产权人?、电力?设施使?用人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对举报、》阻止或者协助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及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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