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电力设施》的保护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负责【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四条 】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工商、林》业、水?利、: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 (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群众护线组织群众!护线组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 第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电力监管机构、】电,力设施?产权人、电力设【施使用人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对举—报、阻?。。止或者协《助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及: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