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电力设施【的保护 —。  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负!。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工商、林《业、:水利、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及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 (》。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成立相应的群—众护线?组织群众护》。线,组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电力—。监管:机构、电力设施产】权人、电力设施使】用人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对举报、阻止或】者协助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及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