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工程!。计量程?序与方法 》
第十条【 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作为投》标报:价时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及【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计量规定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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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 土方?工,程,计,量原则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原,始地形的测绘—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图的测绘并审!核测绘成果》根据测?绘成:果和施工图》。计算:土方:。工程量
》 1【、要求开《挖断面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不能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
】2、对工程》因地:质变化需要变更设计!时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设计代表!。确定:签字后报业》主单位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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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结构》工,程计量?原则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
】 第十三条 【 ,工程计量前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计量人员的资格和】计,量仪:器设备的精》。度情况审定计—量的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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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在接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所:。需的资料、》。。工程计量已具—备的条件若》发现问?题或不具有计—量条件时应督促【承包人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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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监理机构应会!。同承包人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承包人的计量!过程确认计量结果;!或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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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 甲方对监理确认的!计量进行复》核或在?监理计量过程中【甲方驻工地代表一同!参加确认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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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在付款申请!签认前监《理机构?应对:支付工程量汇总【成果进行详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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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计量?成果负?责必须?重新进行《复核、计《量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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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当,承包人?完成了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机构必》须要求承包人—与其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或按照—。施工图纸《重新:计算工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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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本工程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应按!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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