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第二章 】森林消防组织 【 第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森【林消防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消防工作】。森,。林,消防指挥部的办【。公室设?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有林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乡、镇林业站【负责日常工作— : , 第八条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 —     (—二)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部署提【。出年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意见;   【  (三)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制】定森林?。消防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四)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 (五)组织、【培训森林消防—队伍;    】 ,(六)制定》本,行政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     》(七:)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单位、部】门之间有关森林【消防的重《大事项?;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 林区内的》村公所、《办事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森?林消防组《织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森林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   (一》) 宣传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开展消》防知识教育;— :    (二)【 贯:彻落实?森林消?防,责任制度《; :  : , , (三) 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护林员;   】  :。(四) 管》理、:维护森林消防设施】、设备; 》  :   (五)— 管理野外用—。火,;,     (六】) :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 】    (七) 】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十条 】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 县、市、!国有林业局(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林区必须》建立常年或者—季节性森林消—防队 ?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乡?。、镇、村公所、【办事处应当建立群众!性的森林消防队【伍, 第十—二条 有林—的乡、镇、村公【所、办事处和林区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护林员!在森林消防》方面的具体职—责,是     【(一) 宣传—、执行森林消防法】律,、法:规; 《   ? (二)《。 巡护森《。林制止违《反规定用火和—消除火灾《。隐患;  —   (三) 及时!报告火情并就—。。地组织扑救; 【 ,    (四)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护【林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必须【持护林员证件和佩带!护林员标志护林员证!件和标志由》省森林消防》指挥:部统一制《作,由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第,十,三条 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是森林消防的【专业武装力》量省武装森林—警察总队按照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部署在重—点林区?和重点火险区—配备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在执【。行森林消《防任务时受当地【森林消防指挥—。部调度指《。挥跨地、州、市执行!森林消防任务时【由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和省武装森林警【察总队调度指挥【 ? 第十四《条 开展航空护林!的地方应当建立【航空护林协调组织负!责协调解决地空配】合的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