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六章 ?抗震加固 》 ?第三十七条 已建】成的下列建(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且—未列入近期拆—。除改造?计,划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现行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抗震鉴定 ! ? ,  《   (一)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和】乙类建(构》)筑物; 】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 !。     (—三)有重《。大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 【   】  (?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 》 ?。 , ?  :   (《五)震后经》应,急,评估需要《进行抗震加》固的 ? 【  :  : 经鉴定需》要加固而未加固【的建(构)筑物应】。当在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期内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未【加固前应当限—制使用 — ? , 第三十八—条 改变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导致需要提高【抗震设防类别或【者装修改《造涉及承重》构件的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检测、施工!单,位进行抗震验算、】检测、修复和加【固 】 第三十九条 建!(构)筑《物的:抗震鉴定、》抗震加固《费用由产《权人承担 ! ?     公共建】(构)筑物的抗震】加固经费由》该建(构)》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多渠道【筹措同级财政部门适!当予以补助 】。 第四十条】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质量?和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