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五章  【 养护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按照批准的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  村?民委员会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本村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和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采取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农村公路的】养护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者【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县、:。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委!托,村民委员会与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养护合同 —第二十五《条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依法检》查、制止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占、损【坏农村公路等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 第:二十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需要在!公路沿线《就近划定《料场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因山洪、【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通修复 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绿!化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环境”的原】。则统一规《划实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林木:需要更新砍伐—。的须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路旁—林木超过电》线,、电缆?安全间?隔,距离的电《线、电缆《的管理机构》。不得随意砍伐;【确需砍伐的应当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二)堵!塞公路边沟、利用路!。面引水灌溉》、向:路面排水或》在路面?上焚烧?秸杆;  — (三)《占道晒物和倾—倒垃圾;   】(四)其他侵—占、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侵—占和损毁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涂改交通标志【 , 第三?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公路桥梁》、渡口周围》。、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0米范围内》开山炸石、采矿、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十】三条 修《建跨越农村》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设施等》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四条 履》带车、铁轮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禁止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通!行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 第三十五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原有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在原址—改建:。、扩:建和重建 》 第三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