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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养护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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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按照批》准的: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对养护】质量进行验收—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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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对本村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采取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常!年,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农【。村公:路的养护可以采【取公开招投标—。或者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县、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委—托村民委员会与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单位和个人签—订养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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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依:法检查、制止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占—、损坏农村公路等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需》要在公路沿线就近】划定料?场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八条 》农村公路因山洪、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通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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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绿化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稳固路《基、防护边坡、保】。障安全、美化环【境”的原则统一【规划: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林木需!要更新砍伐的须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 路旁林木超过电】线、电缆安全间隔距!离的电?线、:电缆的管《理机构不得》随意砍伐;确—需砍伐的应当—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在农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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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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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堵塞公】路边沟、《利用:路面引水灌溉、向路!面,排,水或在?。路面上焚《。。烧,秸杆;?
(》三)占道晒物和倾】倒垃圾;《
(》四)其他侵占、损】坏、污染农村公路】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禁止侵占和损毁】。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涂改交通《标志
第三十二】条 :禁止在农村公路桥梁!、渡口?周,围、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200米范围!内开山?炸石、采矿、—采伐树木和》。进行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十三条 修》建跨越农村》公路的桥梁、—渡槽或者架》设管线设施等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事先!征得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十四条 履带车、!铁轮: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禁止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通行—的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原?有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不得在原址—改,建,、,扩建和重建
【第三: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农村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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