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四章 ? ,。组织保障《 》第三十?二,条 下列地方应当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一)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主,城区和?其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   (二)国【。家,和省级重点镇—。;   (三【),建成区面积超过【五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 《  其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建立消【防队伍 第三【十三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站建设标准—落实固定用房、消防!。经费、?车辆和?器材装备《 第三十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或者公安—派出所?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 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消防队—伍,由公安派出所—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参照公安消防队!的,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保证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和【其,他任务?的完:成 第三十六【条 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受伤、致残、!死亡人?。。员的医疗《、抚恤等待遇专【。职,消防:人员按照《工伤:保险:等规定?执行其他消防—人员参照专》职消防人员的规定执!行;符合追》认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