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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设立燃气—企业:、设置经《营性燃气供(—加)气站(》点)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企?业
1.有】稳,定的燃气气源和气质!检测、检《验装置;
2!。.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3,.有专?人管理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资料和档【案;:
4.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且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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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产》权钢:瓶和残液回》收装:置
(二)】经营性燃气供(加】)气站(点)
】 1.有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经【营,场所;
《
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24小时—开通的?服务电话;》
,
4.有健【全的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的经营许可以【及年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且: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活动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等有关事》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第!十九条? 燃:气器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应当—。经过依法设立—。的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燃气器具还应当经!过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二十》条 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及【名称的应当》向原经营《许可证颁证》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第二十一条 燃】气企业提供》供气: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报修投!诉电话等内容;
! , (二)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节约!用气、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用!户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免费:安全检查;》
《(三)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向《用户提供供》气使用凭证;
! (四)《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因施工、检测等】情,况需要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应】当在3日《前通过公告等方【式告知用户》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时!。间超过24小时或者!。涉及3000户以上!用户的应当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
(五)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符合标?准;
(【六,。)24小《时接受用户报修并且!按照其承诺时限或】者约:定时间?及时派?人到现场维》修情况紧急》时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且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
(!七,)到用?户,。处抄表、送气—安装、?检修燃气设施—、燃气器具以及进行!安全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佩戴标志文明服务!
第二十二—条 燃气《用户有权对》燃气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事项向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查询也可》以向建设、》质监、价格和工商】等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三条【 ,燃,气供气?站(点)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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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量】存放重瓶;
【 (?二)在重瓶》。存放间设置产生明】火的设施和》检修器具;
】 (三)销》售未加封口套的重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一《)燃气?企业、储配站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 (?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
(三)】燃气:。供(加)气站(【点)的?。管理、操《作人员;
(!四)燃气非居民用】户的:主,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气源?适配性要求的—燃气器具;》
(二)【委托: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以及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安装维修—燃气器具;》
(三)【损坏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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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和使用燃气》;,
(六)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气源适配性》要求的燃气器具【、委托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以及无》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或者依据】本,条例:应当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未—安装的燃气企业【应当提出改正—意见用户拒》。不改:正危及使《用安全的《燃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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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需添?。装、迁装、改装【、,拆除燃气计量—。器,。具、户内燃气管道】及其他?燃气:设施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由燃气?企业:组织实施《
燃气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第二十八】。条 燃?气供(?加)气站(》点)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在,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第二:。十,九条 ?燃气自管《。供气单位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持相关资料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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