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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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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设立?燃气企业、》设置经营性燃气【供(加)气站(【点)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和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燃气:企业:
1.有【稳定的燃气气源和气!质检测、《检验:装置;
— 2.?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过燃气专业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
!3.有专人管理基建!、生产运行、技术】设备:。、物资、安全生产等!资料和档案;
】 4.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且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5.: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产权【钢瓶和残液回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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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性:燃气供?。(,加)气站(点)【
1.有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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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3.】有24小《时开通的服务电话】;
》。4.有健全的—燃气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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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的经营许!可以及年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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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并且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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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企业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等有关事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八条!。 严禁伪造、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第—十九条 燃气—器具:、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应当经过—依法设?立的检测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燃气!器,具还应当经过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二十条 【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及?名称的应当向原经】营许可证颁证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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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燃气?企业提供供气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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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服务营业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报修投诉电话等【内容;
》 (二)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节约用气、事!故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对用户的燃气—设施以及《燃气器具的安装、】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免费安全检查;
! , (三)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向用户提供【供气使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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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得擅—自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因施工、检!测等情况需要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应当在3日前通过】。公告等?方,式告知?。用,户暂停供气或者降低!燃气压力时间超过】24小时或者—涉及3000户以】上用户的应当报【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五)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供应的燃气质量【、压力?和气瓶的充装重量】符合:标准;
》 :(六)24小时接受!用户报修并且按照其!承,诺时限或者约定时间!及时派?人,到现:。场维修情况》紧急时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且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理;
】(,七)到用户处抄【表、送气安》装、检?修燃气设施、—燃气:器具以及进行安【全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佩戴标志【文明服务
第二】十二条? 燃气用户》有权对燃气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事项向燃》气企:。业、燃气供》(,加,)气:站(点)查询也可】以向建设、质监、价!格和工?商等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三条 燃气【供气站(《点)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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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量】存放重瓶《;
(—二):在重瓶存《放间:设置产生明火的【设施和?检,修器具;
(!三)销售未》加封口套的》。重瓶;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燃气企业、【储配:站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
【(三)燃气供(【加)气站《(点)?的管理、操作人【员;
(四】)燃气非《居民用户《的主要管理人员【、操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气源适!配性要求《。的,燃气器具《;
》(二)委托》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以及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安装维修燃气【器具:;,
: (三)损坏【。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
】(四)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和使用燃【气;
(六)!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用气?行为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气源适配性!要求的燃气》器具、?委托无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以及无《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或:者依据本条例应当】安装燃?气泄漏保护装—置未安?装,的,燃气企业应当提出】。改正意?见,用户拒不改正危及使!用安全的燃》气企业?可以中止供气—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需添装、《迁装、改装、拆除燃!气,计量器具、户内【。燃,气管道及其他燃气设!施应当向《燃,气企业提出申请【由燃气?企业:组,织实施?
燃气企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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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燃气供(】加)气站(点)【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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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地下或者半地】下建筑物《内,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
第二十九—条, 燃气自管供—气单位?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持相】关资料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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