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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停放》
第三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和—利用公共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其经营权由停车场!主管部门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确定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由】。停车场?主管部门委托—。专业的停车场经【营单位经营招—标、拍卖所得—收入和利用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收入按照投—资级次全《部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
【
— 停车》场主管部门不得从事!停车场?。经营
》
《。
《 第:。三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其所有人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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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地上【场地:开办的经营性停车】场由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管:。理,方式:和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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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条 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取得经营》权后应?当,依,法分别?。到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占用道路许可证、】占道: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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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从事停车场【经营:应当依法到停—车,场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物价等部!门办理备案、工商】登记、收费许可证】工商行政、》物价部?门在为申请人—办理工商登》记、收费《许可证时可以征【求停车场《主管部门的意—见
】 ? 不同经营【地点的停车场应【当分别办理》备案、工商登记、收!费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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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停车》场,经,营者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
《 (一)单!位证明文件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
!(二)停车场权【属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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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
【 (四)规划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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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土地规划审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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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停车场】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 (七—)占用道路许—可证:;
】。 —(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占道审批文件;】
《
【 (九)》停车场方位图、【平,面图及设《施清单?;
【
(十!)有:关停车位数量和服】。务时间?的,。材料;?
《
》 (》十一)停《车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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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
: : 从事配建停!车场、单《体停车场经》营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材料;从《。事,临时停?车场经营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九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材料;从】事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提供—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材—料属:于政府投资停车【场、公共场地、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的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委,托书;属于利用人】防工程的还需—提供人防《部门的人防》工程使用证;属【于租赁场《地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属于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地上【场地的还需》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 ,。
】第,三十:六,条 经?营性停?车场依法合并、分】立、迁移、变—更,名,称以及停业》、歇业?的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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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条 停车场】经营者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有效的】停车场主管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无?效的:应,当一次告知》经营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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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停】放需求的前提下按照!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开办经营性临!时停车场的还需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面!向社会从事经—营,。性停车?服务
《
》
《 第三十九—条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规定!放置备案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
! —(二)确保场内各】种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正常运行;】
《
】 (三)制》定并落实《车辆停放、》场内巡查、》环境卫生、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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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引导车—辆进:出、停放并》查验登记维》护停车?秩序;
【 ,
(!五)按照停车—场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标:准配建?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并将其纳入—本区域停车管理系统!准确提供停》车位使用《信,息,
?
》
第四十】条 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按规定!在出入方便的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停车位并设【立明显标志非—残疾人驾驶或—者非残?疾人乘坐的车辆【不得:在残疾人停车位【。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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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设】立统一?的,管理:岗亭并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经营《时间、经营者名称】、监督?电话、停车位使【用信息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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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 不同地》段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经营】者收费时应当—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发票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应当使用专用—。计时:。器具
《
】 经营者—。不出具税务》。部门提供的统一发票!或者计时收费停【车场不使用专用计时!器具以及未按规定放!置备案证、营业执】照、收费许可证的车!辆停放者《可以拒付《车辆停放服务费【
【。
第四】十三条? 停车场经》。营者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应当先向车—辆停:。放,。者发放车辆停放凭证!在,车辆离?开停车场《时查验收回并—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但是经营者》。与车辆停放者另有】约定或者停车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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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停,放者应当《领取、妥善保管【停放凭证并按—照规定交纳车辆【停放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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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停车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 (一《)涂改、转让、伪】造,或者:使用涂改《、转让、伪》造的有关证照、票】据;
》
【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车辆停放服务!;
】 (【三,)在停车场内存【放或者允《许他人存放与停放车!辆无关的物》品允许车《辆停放者或者—他人占用停车位【发布广告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 ,
】 (四)在停车【。场内从?。事或者允许他人从】事车辆维修; 【
《
?。 》(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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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五条 车辆—停放者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允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不得违?法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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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六条 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在—划定的?停车位内按照指定方!向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影响交通安》全畅通?。。不得:利用停放车辆发布】广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免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或者放》置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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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条 停放超高、【超宽、超《长车辆不得》使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易【污,。染、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应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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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十八—条 停?车场:经营者未尽》管理义务《或者管理不》规范导致车辆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车—辆停放者因》过错造成停车场设施!或者车辆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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