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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城市市》容责任?。区制度
【第七条 本市实行城!市,市容责任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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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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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自用】自管的房屋、场【地由本单位》。负责; 《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负责:;
!(三)车站、停【车场、码头、文化】体育场(《馆,)、公共《广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由,。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负责 】
(【四)商场、集贸市】场、店铺《(摊亭)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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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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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区段河道由【管理者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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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者场地按照权属【关系由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者负责 【
第八【条 城?市市容?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场地》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市《。。容整洁.设》施完:好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第九条 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市容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城市市容!。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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