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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市容责任】区,。制度
第【七条 本市》实行:城市市容责任区【制度
】。
城市市容责任】区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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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自用自管的房屋】、场:地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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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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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站】、停车场、码头、文!化体:。育场(馆)、公共广!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由管理者或者【经营者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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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场,、集贸市场、店铺】(摊亭)由产权单】位或:者经:营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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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
】(六)市区段河道】由管:。理者负责; 【
(七】)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者场地《按照权属《关系由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者负责 《
第八条 !城市市?容责任?人应当保证责—。任,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场,地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市容—整洁.设施完好无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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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市容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城市市》容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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