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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燃气使?用
第二十一!条 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燃气供应】企,业提出开户申请【燃,。气供应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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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不】得接通管道》。使用燃气禁止转供或!盗用管道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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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管道燃气用!。户,需变更用《户名称、《使用位置、燃气用途!以及需要停止供气的!应当由用户双方【向,燃,气供应企《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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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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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燃—气计量表具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燃气供应企!业或者?用户在使用》中对:燃气计量表具准【确度有异议的—应,。及时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检经《检定合格的由异议方!承担检定费》;经:检定不合格》的由责任《方,承担检定费当月燃气!费按消除表速误【差后的用《气量计算;出现【停表:情,况的按前3个月平均!用气量计算不合【格的:燃气计?量表具应当及时检】修或者?更换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从事燃【气计量器具安装业】务的单位和人员【必须经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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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将》。每月燃气《表,示值数和《使用量告知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在每月规【定的时间交纳燃【气费逾期《不交纳的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滞,纳金
】第二十六条 瓶装】燃气使用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准擅自》拆修瓶阀改换—检验标记或瓶—。体漆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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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用明:火,加热钢瓶《或用明火《检漏;(三)—不准摔砸《钢瓶、倒《置或横臣使》用钢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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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准自行排!。放残液 》
第二十七】条 用户《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质量向燃气!供应企?业,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质量标准的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答复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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