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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环?境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条 —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燃料?煤、燃料油》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 在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单位—和个人应《当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管,道煤气或者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及!其他清洁能源但城市!集中供热除外— : , ,。 : , 第二十三条 在城!市建成?区不得新《建单台容量29兆瓦!以下(含29兆瓦)!的燃煤供热锅—炉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逐步!取缔单台容量2【9兆瓦以下(—含29兆瓦)的燃煤!供热锅炉《其他:区域逐步《取缔单?台容量14兆瓦以下!(含14兆》瓦)的燃煤供热【锅炉 ?    【新,建,、扩建、《改建的锅炉应当【符合城市供热规【划原有锅炉不符合城!市供热规划》的,应当:逐步予以《拆除 》    锅炉【、窑炉等《燃,煤设: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用降低?污染:。的先进技《术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建《筑物:拆除、建设施工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污染防《治设施经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防!。治标准、《管理人员、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 《 : 第二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拆除或】者爆破建筑物时【应当对被拆除或者】。爆,破的建筑物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措【施;  【 , (二)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两米的硬质密闭!围,栏并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  !  (三》)在施工工地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喷洒《覆盖剂、洒》水或者覆盖防—尘,网(布)《等措施;《 :    》 ,(四:)高空作业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   《 (五)》闲置的施工工—地的裸露地面应当对!其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  : :。(六)建筑物—。拆除和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喷洒覆盖剂》。、洒水或者》覆,盖防尘网(布—)等:措施; 【   《(七)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对同【步通行机动车辆【的临时道《路实施硬化、洒水】和清扫;《  》  (八》)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物料堆放场】。地或者其他》作业场?地 》 第二十六—条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贮存、装卸和运输!等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物!料堆放场应当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料区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堆放的物料】应当采?取覆:盖、喷洒覆盖—剂等防尘措施—场地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冲洗;》  》  ?(二)?装卸、搅拌、筛分】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加装除尘设备!等防:尘措施; 】   《(三)运《。输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卸货空车应当清理!干净重新密闭不得沿!路泄漏?、遗撒、飘散 】 第》二十七条 》矿山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工艺、设置除—尘设施等措施防【。治采矿场、排—岩场的?扬尘污染;对—采矿场、排岩场的】运输: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   【 尾矿贮》存设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排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在用机动车应】当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气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由】。市、县(市)机动车!排气管理机构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 《   机动车【辆接受?车辆安全《检测时应当具—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 —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 第二十九】条 拥有机动车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县(:市)机?动车排气管理机构申!报机动车《排,气情况? 《 , 第三十条 —销售车?用柴油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配备?能,有效去?除胶质、《灰份等杂《质的:过滤设备《 :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不得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加工—、维修等生产经营活!。动,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存在:的上:述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逐》步取缔? 》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应当提前【3,日公告附近居民【 ?    中、【高考前15日及考】试期:间应当按照规—定,限定音量、》。。限制作业时间 】。 , 第三十三条】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推?销商品、招揽顾客不!得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叫买《叫,卖  —。  在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不得从事噪声超标】、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的?。活动 》   ?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不得】干扰周围居民—。生活 — 第三十四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不得在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等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 ,。。 《第三十五条 城市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  ?(一)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装置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相邻单】位,正常工?作环境;《  》。  (二)噪声、!振动排放必须符合规!定,标准;   ! (三)设—置油水?分离设施污水经隔】离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   《(四)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设施应当维护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 第三十六条! 餐饮业、洗浴【业的选址《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严格限制在居】民住宅楼兴办— 第三】十七条 从事电磁】辐射:的单位和个》人建:设,。或者使用相关规定中!的,电磁:辐射项目或者设备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天线: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设,备高压送电中的电磁!辐,射体离?开人口稠密区的距】离应:。当满:足规:。。定安全限制的要【求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设置广】告灯箱、《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射灯等【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应当采取】技术措施达》到漫反射 【 , 第三十九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环境污染的!必须进行恢复整治】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对停】。用,的采矿场、排岩场】、尾矿库和其—他工矿用地必须制】定生:态,恢,复计划落实生态恢复!资金恢复生态 】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转产或者搬】迁前应当清除遗【留的: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 : ? 第四十一条【。。 ,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制定:有关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  :  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