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 《  本条例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  :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等经》费和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人】民防空、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性宣传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