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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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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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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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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预防、【应急等?经费和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人民政府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林业、《。人民防空、》气象、民政、公安、!旅游、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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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性宣传【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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