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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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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村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和产籍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所有权
— 建制】镇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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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镇饮用水水源【防治水?污染改善供水条【件保证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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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 村镇的各项生产】建设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和】改善村镇的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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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村《镇应当有计划地【进行绿化造林美化环!境在宅旁、路旁【、水旁、村》旁植树
】 村镇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苗圃、【防,。护林地、专用绿地】不得占用或》改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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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村镇环《境,卫,生的管理建制镇【、集镇应《当,配置环境卫生人员】;村庄的公》共卫:生由村?民委员?会负责
— 村—镇应当规划建设【。垃圾处理中转—站或垃?圾集中处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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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按》规定处理垃圾、粪便!、工业?三废和其他废弃物】不得在指定的地点外!倾,倒垃:圾、粪便、工业【三废和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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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并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参与村《。镇的供水《、排水、道路、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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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对】在建制镇新建—房屋的可按规—定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 《。对在集镇新》建房屋的《可以按?规定收取一定费用】用于集镇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 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村镇建设的资金!和按规定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经,费应当用于》集镇、建《制镇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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