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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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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村镇建筑【工匠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按照规定承》担村(居)民住宅】建设施工任务—”
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村镇建!筑,工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村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一)未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
》 《“(:二)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
(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 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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