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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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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村镇建筑!。工匠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按照【规定承?担村:(居)民住宅建设施!工,任务”
》 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村镇—建筑工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村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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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的;
! , “(二)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
—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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