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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 》。第八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民用建筑节》能,发,展状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政策编》制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广目录《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高能【耗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在本市?生产和使用的—民用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尚未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经】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  】 民:用建筑材料和—产品:以建:筑节能?或者新型墙体材【料的名义销售的【应当依法在销—售前分别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备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应!当定期发布准—予备案的《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名单— ,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及省!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意见依法对民】用建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 :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遵》守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   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节能评估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节能评估【、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  ? 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委,托书: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节能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进行绿色建】。筑预评估《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暗示或》者默示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降低民?用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暗,示或者默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文件 》第十三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第十四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将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审查备?案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编制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二—)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三)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满足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四)用于建筑【节能的主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事先报送【监,理单位验收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监》理规划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编制【民用:建筑:节能监?理细:则、绿?色建:筑监理?细则制定详细的监理!措施和?要求;   【(二)?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   (三)对采】用假冒伪劣以及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四)在墙体、屋【面等重要部位—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旁站监】理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分别在房【屋建筑施工、销售】(预售)《现场公示民》用建筑节能》信息明示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绿色建?筑星级等信》息并如?实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八条 建筑》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围护【结构确需改变的应】经原设计《单位:审核同?意但不得《降低建?筑物节能标准 】第十九条 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验收】规范: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未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