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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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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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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水利】、,统,计、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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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和县《。(市)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机】构应当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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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编,。制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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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应:当对新建(含改建】、扩建下《同,)民用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节能科技!推广、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民用建筑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以及!绿色建筑的规模【。化推进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安排和《保障措施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新技?术与产品研发、节】能推广应用、—宣传培?训等 第六条 支持!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在【。民用:建筑:节能中的科研创新和!应用活动对取得【较大节能效益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测】评、审计、认证【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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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行业协会!在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节,。能标准的编制—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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