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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 非住宅用》房及其他《拆迁 ?
《第二:十五条 》因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用:房的,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二点五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因》。非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用房的,不进行【产权调换的,由【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三】倍,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
! 拆迁人按—。。照上述标准补偿【。后,,被拆迁人需要迁建!的,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拆迁人《不再另行承担迁【建费用及《。停业期间的》补贴,也《不提:供过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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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因—非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用房确需迁—建的,也《可以由?拆迁人按被》拆除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并提供!迁建有关费》用,由被拆迁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复建停业期间】。由拆迁?人酌情对被》拆,迁,人予以?经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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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市【政公用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建设项目!拆迁非住《宅用房,建设项目】性质和房源许可的,!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差《价,;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的三?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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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私有住?。宅用房附属的禽畜棚!舍、:室外厕所、》门斗等,均不作原住!宅用房建《。筑面:积计算?,由:拆迁人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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