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 第二章 — ,拆,迁管理 》。 :。 第七条《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需拆迁房【屋,的,在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拆迁用》地范围后,》市土地管理部—门应立即将拆迁用】地范围?公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宜: !    — (:一)通知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  (二》)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翻!(扩)建《。。、析产、赠与、分】户、租赁、抵—押等:; ?   《。 (三)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    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宜的》期限:为三十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暂停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报经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 暂停《期满或者实行暂【。停措施后一年—内拆迁人未取得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市土地管理—部门应通知有关部】门恢复办理第—一款规?定的:事宜    !。 暂停期间内,因出!生、婚嫁和复转退军!人、离退《休人员、大中专【院学生以及》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确需:办,理,户口迁入且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的,可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应—及时抄告市土地管】理部门 》    —被拆迁人在拆迁公告!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出生的】人口:应作为安置人—口,在此期间死亡】的人口不再计入【安置人口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建设项目】及用地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向》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领取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予以公告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拆:迁人如需变更拆【迁范围的,应当重】新办理领证手续【;延期拆迁的—,应当办理延—期手:续;终止拆迁项目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 第九【条, :因征用集体所有【土地需要拆迁房屋的!,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办理拆迁事宜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实施统一拆迁 【 : ,   土地管理】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 第十条 ! ,拆迁人应当按规定】查明被拆迁人—的户籍、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状况等事项 【。    被拆】迁人必须如实—申报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产权《。、户籍等有关情况】。。,并提供土地权属】证明等?材料 — 第?十一条 在市土地!管,。理部门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 按照【本条例规《定和经批《准的拆迁方案,就补!偿、安置等事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明确规定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协议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    安置】被,拆迁人的住宅用【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并有相】。应的通水《、通电、排污等附属!设施    ! 根:。。据本条例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 被拆迁房屋—需,要作价补《偿的,由按》规,定取得评估资—格的单位《在实施房屋》拆迁:前进行房屋》评估,但不得—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进行?房屋评估 】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方】式、安置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有争议,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市】土地管?理部门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提供过渡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 第十四条 — 超过?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或者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裁决》作出的搬《迁期限,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迁《。,或者由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第?十五条 《 拆除?有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其他】产权不明的房屋【,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能解决纠纷或】。明晰产权、使用权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拆!迁拆迁前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拆迁:。人对需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 —。第十六条《 拆迁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应?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拆除经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根《据已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偿,但不作》为安置依据 【    —。被拆迁?人在市土地》管,理部门发《出拆迁用地范围公告!后,,进行装修、翻【(,扩):建的,一律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