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绿地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由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业主负责—养护管理或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实施养护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的附】属绿地由其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养护管理—
绿化养护】费用由养《护管理单位》承,。担,其,中,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附》属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负【责养护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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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绿地、】零星树木以及养护管!理责任不清或有【争议的绿《地、树木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单位并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绿化》养护费?用由市、《区,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承担
—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施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实施养护【管理并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遇》台风、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时》。应当对树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养护的城【市绿地?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委托专业养护单位实!施日常养护》管理: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具备【相应养护能力的单位!。
第十九条 !现,有城市绿地和规划】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其《。绿地性质或破坏其】。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确!因建设?工程:项目无法避让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就近在—同一等级土地范围内!易,地建设同等面积的】绿地:;不能就近易地【建设:的应当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第二十条 确—因建设工程项—目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取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并按规》定,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 城市绿》地的临时占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单】位应当在占用期满后!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原状的按!照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处理
— 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一)损!坏草坪?。、花坛?或绿篱;《
(》二)攀折花》木拴、钉、刻、【划、:围圈树木《剥刮树?皮;
》 (三?),。在城市绿《地内倾倒《废弃物、《开垦种植、停放【车辆、取土取—石、堆物、设置摊点!;
(四)】。擅自挖掘城市绿地】;
? (五)其他【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有树木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时应当告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行道树进行修剪电!力、:邮电通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除绿地【养护管理单位—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养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修剪】树木
因下】列原因需要》。修剪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作:出决定
【(一)城市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或居住安全;!。
(》三,)树木对人身安全】或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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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迁移树?木
? 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作出决【定
《 (一?),城市:建设需要;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
《 (三)树木—对人:。。身安全或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 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树!木
? :因下列原因需要砍】伐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作!出决定
— (:一)城?市建设?需要;
—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或【居住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
! (三)对人身安全!或其他设施构成【。威胁且树木无迁移价!值;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确实无法挽救—或者树?木自然?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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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影响其他!树木生长抚育且【树,木无迁移价值—
第》二十六条《 ,在,发,生火灾、水灾等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为抢:。险或者处理事故可根!据险情先行修剪或】。。者砍伐树木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养护管理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 第?二十七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为古树名木禁【。止砍伐或《擅自修剪、迁—移,及以:其他方式损害古树名!木,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标志加强养》护管:理
? 在单位附—属绿地及其管界内和!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单位】。。和居民负《责养护管理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八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区《及垂直?投影区以外五—米区域?
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避让或保【护措施保护古树名】木
》第二十九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植物》疫情监测预报—网络编制绿化防灾】应急预案健》。全有害?植物预警预防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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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绿《化资源调查、监测】和监控建立城市绿】化相关?信用考核体系完善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公布《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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