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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罚 则 第四!十五条 在村镇【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规划的由县】(市)、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按建筑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至】50元罚款;在【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工程造价的—1,。0%罚款 ! 第四十六条】 在:村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而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占用的土地!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在建制镇规划【区内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四,十七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至5000元【罚款 —  ?。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 :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    【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 ? 第四十八—。条 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    — (一)未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的;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可处500!0元至10万元罚款!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核发资质—证书的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二:)未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令停工《、返:工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核发资质证书的】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有】。关手续并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 】  :  (四《。),。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擅自在建制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工程】违法部分造价10】%,的罚款 】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坏:村庄:、集:镇房屋?和公共设《。施乱堆垃圾》。、粪便、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侵害并?处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 ? 第五十一!条, 在建制镇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罚! 《 :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放: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  (二《)在道路两侧—随意堆放物品的【;建筑施工》现场:未设围墙《堆放物料残》土影:响镇容竣工后未【清,理现场的《;,擅自在?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张【贴、涂写《广告的;擅自—拆毁:建筑物的墙体增【改门窗、阳》台或:封闭建筑物》上,原有的门窗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 : 第五十二条— 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部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执,行 ?。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